大津麟平(おおつ りんぺい,1865年-1939年12月31日),日本西海道肥后国(今熊本县)人,岩手县知事、德岛县知事。
庆应元年(1865年)十月出生于肥后国,为大津俊太郎长男。明治二十三年(1890年)帝国大学法科大学德法科毕业,同年11月通过高等文官试验(日语:高等文官試験),于内务省地理局任职。后历任新潟、埼玉县参事官。
明治二十九年(1896年)调任台湾总督府,历任台南邮便电信局长、台南县内务部长、台南县警察部长、总督官房秘书官等职。四十一年(1908年)5月30日任民政部警察本署(日语:台湾総督府警察)警视总长,任内发生七脚川事件。四十二年(1909年)10月25日转任民政部蕃务本署蕃务总长至大正二年(1913年)6月30日。
大正三年(1914年)6月9日就任岩手县知事,八年(1919年)4月18日转任德岛县知事,十年(1921年)5月27日退休。后于十二年(1923年)担任东亚同文书院院长,十五年(1926年)任大日本武德会武道専门学校(日语:大日本武徳会武道専門学校 (旧制))校长。昭和十四年(1939年)12月31日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