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保(满语:ᠯᡝᠪᠣᡠ,穆麟德:,1740年-1819年),字宜轩,费莫氏,满洲镶红旗人,清朝官员、工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军机大臣。
出身监生。乾隆年间,以笔帖式任军机章京,外任陕甘总督。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杀白莲教首领刘松。六十年,随福康安镇压苗民之乱。嘉庆年间,勒保以四川总督任经略大臣节制四川、湖北、陕西、甘肃、河南五省军务,编练乡勇,建筑碉楼,镇压川楚白莲教之乱,因“经略半载、莫展一筹”罢任。嘉庆五年(1800年),再任四川总督,在任十年。嘉庆十四年(1809年)十二月迁武英殿大学士。嘉庆十五年(1810年)正月实授。五月癸亥,接替托津,担任工部尚书,后改刑部尚书。由马慧裕接任。嘉庆十六年(1811年),出为两江总督。嘉庆十八年(1813年)正月入直军机处,嘉庆十九年(1814年)八月以病乞休,食威勤伯全俸。二十四年(1819年)去世。诏赠一等侯,谥文襄。著有《平定教匪纪事》。
曾祖父温达,父温福,孙子为创作《儿女英雄传》的文康。有一女为嘉庆帝第四子瑞亲王绵忻嫡福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