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木 义夫(1894年6月17日-1984年2月5日)为日本内务官僚。县知事、台湾总督府警务局长。
兵库县出身。父荒木矩,排行长男。就读过第三高等学校,1919年、京都帝国大学法学部法律学科毕业。进入伊藤忠服务,1921年、任“内务省特殊财产管理局嘱托”。1922年11月、文官高等试验行政科试验合格任官“内务属”。
以后、历任福井县警视、鹿儿岛县・福井县各地方事务官、三重县工场监督官、山梨县警察部长、长野县警察部长、神奈川县警察部长、大阪府警察部长、警视厅警务部长等职务。
1939年9月、就任德岛县知事,1940年12月退任。之后、转入台湾总督府任警务局长(1940/12/3-1942/7/7)。1942年7月、任福岛县知事,至1943年4月。以后、担任爱知县参事官,1943年退官。战后依驻日盟军总司令之公职追放指令,荒木义夫被禁止担任政府及民间企业要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