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星聚(1817年-1885年),字耀堂,河南省临颍县台陈镇台陈村人,清朝政治人物。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中举人。咸丰三年(1853年)河南境内捻军起事,他督率乡团与捻军人士对抗,乱平后,因功授知县。咸丰十一年(1871年),他奉命赴台担任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掌管今从新竹到基隆的台湾北部行政军事工作。其中,该管辖地的三角涌、大嵙崁内山处,多有盗贼,劫杀频仍,前任同知以是被劾。陈星聚以悬赏方式缉捕,亲赴山区,后遂获盗贼贼首吴阿来,并予以捕杀。之后,两度担任淡水同知的他,任内时间连同代理,共约达五年,政绩颇佳。光绪元年(1875年),朝廷正式批准台北建府,他则为筹建府城要员。
光绪四年(1878年),台北正式建府,淡水同知官署被裁,陈星聚随之调任中路抚番同知,不久后,因试署的台北知府林达泉骤逝,陈星聚升任台北府知府,因此亦有人称他为台北首任知府。而其台北府管辖区域,则约为今台湾宜兰、基隆、台北、新北市与新竹县市,是整个北台湾的地方父母官。
陈星聚辗转担任台北知府约七年,也为台北城的真正督工建造者,后历经中法战争的台北西仔反战役,也颇有战功。1885年,于中法战争和议后不久,于知府任内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