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展示指为博物馆中的物件加上诠释之“陈列(display)”,为传统博物馆的四大功能之一。对应的英语词汇为exhibit。其目的在与观众沟通,是一组带有意图的观念呈现。换言之,“展示”即是透过物品的陈列及诠释与观众沟通,旨在传达某种观念。然而,博物馆的发展与19世纪的民族国家兴起息息相关,殖民色彩浓厚,故人们亦常质疑博物馆展示的客观性。此外,在博物馆实务与学界中,对于博物馆的展示也有许多的讨论。除前述之中立性外,关于物件代表性、诠释学观点、展示空间规划、展示设计、观众异质性、展览媒材等,皆是常见之议题。
展示的类型可依分类的依据,分为以下两种:
展示手法可依其展示设计的过程分为四类:
即未经组织的分类陈列。
经过藏品选择、研究与诠释,具有展品说明和适当照明,但过于强调物件本身,恐缺乏明确动机或展示概念。
强调展示的概念,并依其概念选择展品、诠释方式与其他辅助工具。但若过于极端,恐沦为繁杂的教科书文字,反而缺乏物件展示。
综合物件取向与概念取向,兼具物件重要性与展示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