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之遴(1605年-1666年),字彦升,又字素菴,浙江海宁县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崇祯十年榜眼,官翰林院编修。明亡仕清,官至弘文院大学士。顺治十五年,因南北党争,全家流放盛京尚阳堡。
崇祯十年(1637年),陈之遴中式丁丑科第一甲第二名进士(榜眼),授翰林院编修,中允等,其父顺天巡抚陈祖苞因事下狱,仰药死。陈之遴被牵连,革职问罪,永不叙用。
清顺治二年(1645年)降清,授秘书院侍读学士,礼部侍郎、都察院右都御史、礼部尚书,顺治九年(1652年)被授弘文院大学士,顺治十年(1653年)被劾,为户部尚书。顺治十二年(1655年),复授弘文院大学士加少保兼太子太保。
顺治十三年(1656年)二月二十七日,顺治帝猎于南苑,召集大臣,当众指责之遴有党;议革职永不叙用,以原官发送辽阳居住。不久召还。陈之遴常被言官所劾,顺治帝念其效力多年,为其开脱:“既已擢用,位列大臣,不忍即行斥革……”。
顺治十五年(1658年)身陷南北党争,因贿宦官吴良辅,“本当依拟正法,姑免死,著革职流徙,家产籍没”,全家流放盛京,之遴病死盛京尚阳堡,次子、三子及幼子相继离世。
陈之遴出身海宁陈氏望族,祖父陈与相明朝时官至贵州左布政使,其父陈祖苞官至顺天巡抚,伯父陈玄晖官至山东左参政。继室徐灿是明末清初才女,与诗人吴伟业是亲家。
陈之遴能诗,“其诗雄浑清壮”, “七律才情飙举,实过梅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