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东省,是满洲国曾经设立的一个省,地域相当于今呼伦贝尔市与兴安盟的大兴安岭东麓。西北以大兴安岭为界,与兴安北省为邻;东南部以嫩江为界,与龙江省接壤;南以金界壕(金长城,成吉思汗边墙)为界,同兴安南省连接;北以小兴安岭为界,与黑河省接壤。面积106,728平方公里。全省总人口为136 225人。全省总人口中,满汉人为109353人,占80.2%,蒙古族为20712人,占15.2%,日本内地人为2377人,占1.75%,日本籍朝鲜人为1304人,占0.96%人。
1932年3月30日,满洲国对行政区划进行了重大调整,设立兴安总省,其中设置了兴安东分省,额勒春任分省长。1932年秋,在齐齐哈尔设立兴安东分省公署临时办公处;1933年1月17日迁至扎兰屯设立兴安东分省公署。
1934年12月1日,满洲国把兴安东分省、兴安西分省分省、兴安南分省、兴安北分省升格为4个省。兴安东省下辖五旗一街:
省公署设:
1941年3月博彦满都接任省长。
1943年10月,满洲国撤消兴安东省,改设兴安东地区。隶属于兴安总省。
1945年日本投降后,兴安东地区改设纳文慕仁盟与兴安盟。隶属于兴安省。
伪兴安东省历史陈列馆,位于扎兰屯市。初为1925年建设的中东铁路避暑旅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