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岳(1535年-1590年),字汝宗,号龙峰,浙江余姚县人,明朝官员。嘉靖辛未进士,喜欢上疏议论当权者的过失,万历年间于刑部右侍郎任上遭免职。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进士,初授行人司行人,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升礼科给事中,次年升为刑科右给事中,上疏言论时政,影射内阁首辅徐阶讲学空谈,兵部尚书杨博昏聩无能,遭到忌恨。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负责查办贪污内库的宦官暨盛,使其被流放,张岳得升刑科左给事中,不久转工科,杨博改任吏部尚书后就利用职权将其外调云南布政司左参议。隆庆三年(1569年)升为江西按察副使,万历五年(1577年)升为南京右佥都御史,上疏要求内阁首辅张居正按制度回家守丧,触怒了张,遭弹劾免职。张居正死后重新被启用,历四川左参议、南赣巡抚、左佥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刑部右侍郎等职,万历十三年(1585年)又因议论内阁首辅申时行等人再遭免职,五年后去世,终年五十六岁。
次子张集义,万历十四年(1586年)进士,官至工部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