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是一起于2016年11月3日凌晨发生于日本东京都中野区的凶杀案。当日,就读于法政大学的中国大陆籍女研究生江歌被中国大陆籍男子陈世峰在寓所门前用刀刺死,同在案发现场的还有陈世峰的同学兼前女友、也是江歌此前邀请合租的密友刘鑫。案发数日后,在关于案件细节的报导尚不充分时,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在微博上披露了凶手陈世峰与刘鑫的关系,“为闺蜜挡刀而被杀”的话题性导致事件吸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众的强烈关注。自案发后的近一年内,江秋莲在微博上公布了刘鑫及家人的个人信息,指责对方未履行在事件中的道德义务,又面向国内外公众发起签名征集活动,希冀通过请愿敦促日本司法部门判处陈世峰死刑。
2017年11月,在案发一年后,访谈节目《局面》发布了对江秋莲和刘鑫的专访,案件重新受到了中国国内舆论的巨大关注。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是刘鑫是否如江秋莲所指,在案发时自己先行进入公寓并将门反锁而使江歌无从逃生。此外,刘鑫在案发后逃避与江秋莲见面,并在后者曝光其个人信息后威胁不出庭作证,其母还曾在被激怒后对江秋莲称江歌是“命短”,而非为刘鑫而死,这些细节经《局面》报道后也使刘鑫及其家人在中国互联网上遭到猛烈批评。事件引发了关于“网络暴力是否可以接受”、“舆论焦点是否应当更加关注真凶”等议题的讨论。
2017年12月,陈世峰因涉嫌恐吓罪(日语:恐喝罪)和杀人罪(日语:殺人罪 (日本))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接受审判。法庭认定陈世峰两项罪成,并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江歌遇害前是日本法政大学的在读研究生,案发时与同样来自青岛的刘鑫合住在东京中野区的一处公寓。凶手陈世峰与刘鑫是大东文化大学的同学,于2016年4月确立恋爱关系,5月起开始同居,但在不久后产生不和。刘鑫于9月离开其与陈世峰在板桥区合住的公寓,前往江歌在中野区的住处与其同住。陈世峰其后试图与刘鑫复合,但在后者不同意的情况下对其采取了恐吓、威胁、跟踪等骚扰手段,并曾在案发前几日来到江歌与刘鑫的住处与二人产生争执。
2016年11月2日下午,陈世峰再次来到二人的公寓,三人产生了言语冲突。陈世峰随后尾随刘鑫到其打工的餐厅,并在路上威胁刘与自己复合。当晚9时许,刘鑫向江歌发送消息,希望江歌到东中野车站等候自己一同步行回家。江歌来到车站附近等候,直到刘鑫抵达。凌晨0时15分左右,二人回到住处,但遭遇了在此等候的陈世峰。刘鑫先行进入房间,而江歌则在走廊被陈世峰持刀刺伤颈部、手部和头部,被送往医院后因失血过多而不治身亡。其间,刘鑫始终留在室内,并打电话报了警,直到警察到达现场后才打开房门。
2016年11月7日,东京警视厅以涉嫌恐吓罪(日语:恐喝罪)逮捕了陈世峰。在后续调查中,警方发现了其行凶的证据,并于同月24日因杀人嫌疑将其再次逮捕。12月14日,检方以恐吓罪和杀人罪(日语:殺人罪 (日本))对陈世峰提出正式起诉。案件其后定于2017年12月开庭审理。
在案发当月,江秋莲委托了日本律师大江洋平作为代理律师处理诉讼事宜。但在开庭前一周,她在没有对外透露详细原因的情况下更换了代理律师。直到审判完结后,江秋莲才在记者见面会上做出说明,称更换律师是由于与原律师沟通不畅,而且原律师曾表示不能确认凶刀是否属于陈世峰。
2017年8月14日,江秋莲在微博等网络平台上发表文章,通过网络和邮寄方式征集民众签名,呼吁日本司法部门对陈世峰判处死刑。同年11月,在开庭前夕,江秋莲又前往东京,在池袋车站西口公园实地举行了为期多日的签名征集活动。江秋莲在案件开庭审理前共收集到了超过450万份签名。不过,包括江秋莲时任代理律师在内的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一请愿活动的效果可能有限,陈世峰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不大。
2016年11月5日,案发两天后,江秋莲发布微博,称杀死江歌的凶手疑为刘鑫的前男友。这一消息吸引了中国网络舆论的关注,针对刘鑫的质疑声音开始出现,有人指责其躲在房间内是见死不救,而江歌是为其“挡刀”而死。刘鑫认为江秋莲的微博招致了网友对其的诋毁,并在私人通讯中对江秋莲表示,自己在案件结束后将不再与其来往。此后,刘鑫一度对江秋莲发给她的微信信息避而不回,在承诺将参加江歌葬礼后失约,也未遵守约定在江秋莲前往日本时与其会面。
2017年5月21日,在案发200天后,由于仍未与刘鑫见面且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江秋莲在微博上将刘鑫及其父母的姓名、照片、电话、身份证号码等私人信息公诸于众,试图以此逼迫刘鑫露面;这条微博获得了大量转发和评论。刘鑫与其父母在信息发布后的第二、三天先后与江秋莲联系,指责其侵犯了他们一家人的隐私,要求她将发布的私人信息撤下,但遭到江秋莲拒绝。同年6月初,新浪因侵犯个人隐私为由删除了含有刘鑫个人信息的文章,江秋莲转而将文章中的信息打印成了1000多份传单,张贴在刘鑫的老家和青岛市区内。
2017年8月,在江秋莲开始征集签名请愿判处陈世峰死刑之后,江秋莲和刘鑫分别接受了澎湃新闻和《新京报》旗下访谈节目《局面》的采访(但刘鑫其后否认自己曾接受澎湃新闻采访)。在两家媒体的协调下,刘鑫在案发294天后的8月23日首次与江秋莲见面,表达了对自己避江秋莲而不见的歉疚,但二人最终依然没能达成和解。
自案发起,刘鑫受到了来自中国民众的大量批评和谴责。对刘鑫的质疑最初源于江秋莲于2016年11月披露的刘鑫与陈世峰的前任情侣关系。2017年5月,在刘鑫及家人的个人信息被公开后,网络上出现了又一波对其的指责和谩骂。8月,江秋莲的签名征集活动让案件重新成为舆论焦点,针对刘鑫的谩骂也因此再度增加,刘鑫当时任教的日语学校还因此将其辞退。11月,《局面》对江秋莲和刘鑫的专访在网络上播出,在中国国内掀起巨大反响,也使案件中的一些疑点和细节回到公众视野,例如刘鑫在陈世峰对江歌实施侵害时疑似反锁房门、在事发近一年后始终拒绝与江秋莲见面、在江秋莲公布其个人信息后曾威胁不出庭作证、刘鑫母亲还曾在电话中对江秋莲称江歌是“命短了”等,这使得民众对刘鑫及家人“冷漠”“见死不救”的谴责声音达到了高潮。有网民认为,尽管刘鑫遭受到的谩骂已经达到了网络暴力的程度,但鉴于其在此事中的所作所为,这样的暴力是她应得的惩罚。
然而,也有声音认为,在事实真相得到确认、责任得到认定之前,舆论对刘鑫的“道德审判”既缺乏理据,也有失公允。日本《中文导报》副主编、日经新闻中文网专栏作家张石指出,相比中国媒体的广泛高度关注,日本媒体对案件着墨非常有限。他认为,本案只是一起涉及感情纠纷的普通杀人案件,对日本社会几乎没有造成冲击。中国公众从对刘鑫的“道德审判”中获得“替天行道”的快感,但日本人则认为刘鑫不但没有法律责任,而且同为受害者之一,理应受到保护,而不是被曝光私人信息。
“陈世峰恐吓、杀人案”(案件编号平成28年合(わ)第299号等)于2017年12月11日至18日(周末16、17两日除外)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本厅426号和813号法庭采用裁判员制度进行初次审判,裁判长为家令和典。庭审流程如下:
在举证质证环节中,检方共出示30件证据并请三位证人出庭作证,辩方则出示13件证据,原计划还会请一位证人作证,但该名证人在原定出庭的13日当天决定不出庭作证,只在庭审最后一天向法庭提交了一份书面陈述。
本案在开庭审理期间获得了中国媒体的持续关注。凤凰网和澎湃新闻对庭审进行了跟踪报导,并发布了每日庭审实录。《局面》及其主持人王志安也在部分庭审日发布了庭审实录与总结分析。
在首日上午的庭审中,陈世峰对其被控的恐吓罪(日语:恐喝罪)表示认罪,但不认同杀人罪(日语:殺人罪 (日本))的指控。尽管检方称杀害江歌用的水果刀是来自于陈世峰在大学的研究室,但辩方律师陈述,刀是刘鑫从室内递给江歌的,而陈世峰在与江歌争抢刀具时误刺了江歌颈部,造成了后者的致命伤。虽然陈世峰其后又故意连续刺了江歌约十刀(辩方称他这样做是因为害怕家里需要担负江的医药费),但辩方认为这些刺伤与江歌的死亡没有直接关联,因此陈应属杀人未遂。控辩双方对陈世峰在案发当夜来到江歌住处前是否已经蓄谋杀人也产生了分歧:检方认为陈早有预谋,原因是他前往江歌住处时没有使用自己的交通卡乘搭地铁,也没有使用离家最近的地铁站,而且随身携带了换洗衣物,并在杀害江歌后更换了身上的衣服才回家;辩方则称案发当天陈世峰是要去自助洗衣房洗衣,因此携带衣物离家,一路寻找洗衣房,最终到达了离家较远的地铁站。
辩方描述的案发当日大致经过如下:陈世峰想要同江歌单独讨论与刘鑫的感情纠纷,于是在案发当晚前去江歌住处。刘鑫与江歌同行回到住处后,陈世峰本打算自行离开,但看到刘鑫先进入公寓房间,于是决定去找江歌。陈世峰拍了江歌的肩膀,后者受惊而叫出声,被刘鑫听到,陈世峰情急之下捂住江歌的嘴,试图将其拖离公寓门口。刘鑫从屋内递给江歌一把水果刀后将门反锁,且没有在江歌按响门铃后为其开门。江歌转而用刀刺向陈世峰,二人因夺刀产生肢体冲突,最终使得陈世峰将江歌杀死。
辩方律师还指出,日本警方提供的刘鑫报警录音开头清楚地录下了刘用汉语说的一句“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这一情况如果属实,则说明刘鑫在案发时知道行凶者的身份,并且确实在室内将门反锁,与她此前在接受《局面》采访时所作的自己没有锁门、也不知道外面是陈世峰的陈述相矛盾。
在下午的庭审上,为江歌进行尸检的法医证实,江的颈部被刺超过十次,其中部分伤口是多次被刺入;她的手上也有五至六处防御性伤口。法医还称,江歌的致命伤是从右颈刺入,深达6.5至8厘米,导致了左总颈动脉和气管的破裂,且并非由一刀造成,而是被反复刺入两次,这与辩方律师的主张并不相符。
上午的庭审中,江秋莲作为检方证人出庭作证。在质询中,江秋莲描述了在平时及案发当日与江歌的微信聊天内容。案发当天下午,在江歌、刘鑫与陈世峰发生争执后,江歌曾在微信中向江秋莲提及事件经过,江秋莲提醒江歌要提防陈世峰,但江歌相信日本警方可以为她提供足够的保护,也认为二人不会发生言语之外的冲突。案发前不久,在江歌于东中野站附近等候刘鑫时,母女二人也保持通话,直至刘鑫抵达车站。
下午检方继续举证,证物中包括刘鑫的口供。刘鑫供述了与陈世峰由确立恋爱关系至分手的全过程,并称在与陈世峰分手后多次受到陈的跟踪和缠扰。检方也出示了陈世峰发给刘鑫的恐吓照片,照片中刘鑫只穿了内衣出镜;陈世峰在案发当日下午曾对刘鑫称,如果刘鑫不与其复合,就会将这些半裸照片扩散出去。
检方在庭上播放了刘鑫报警时的电话录音,刘鑫在录音开头用中文说道“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在接线员询问其是否已经锁门时也给出了肯定回答,印证了辩方律师在庭审首日做出的陈述。
检方出示了与凶器水果刀相关的证据。陈世峰在大东文化大学的研究室导师在口供中称,他于2011年在百元店购买了同样的水果刀,但案发后发现刀具已经消失。研究室的钥匙外借纪录显示,陈世峰在案发当日上午曾进入研究室,而警方在案发后在研究室里发现了与凶器相符的塑料外包装盒。
第三日上午的庭审仅持续了不足20分钟即告休庭,原因是辩方唯一的证人、一位曾请陈世峰做中文老师的七旬日本妇人决定不出庭作证。辩方在短暂的庭审中进行了举证,证据包括陈世峰案发前用iPhone搜索“洗衣”(クリーニング)的记录、证明陈世峰离开案发现场后身上没有携带足够现金的证据、陈世峰父亲所写的道歉信等。
下午,刘鑫作为检方证人出庭作证,不过她没有在法庭上露面,而是在裁判所的另一间房间通过视频直播作证,其视频对法官和控辩双方可见,而旁听席只能听到其声音。刘鑫的法律顾问此前曾表示,做出这样的安排是因为刘鑫“抑郁症很严重”,担心她出庭时“崩溃”。在证词中,刘鑫否认曾将门反锁,也否认凶器水果刀是自己递给江歌的,并声称报警电话录音开头的“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实为“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即“怎么”二字在电话接通时未被录音捕捉到,而“闹”字被误听)。检方、辩方和法官都问及了她在案发时对门外情况的判断,包括是否有听到门铃声和惨叫声、如果不清楚现场情况为何选择报警、报警时为何称江歌被袭击、为何突然尖声高喊“拜托了”等。刘鑫对这些问题作出了相似的回应,称自己只听到了门外“啊”的一声尖叫,此外并没有看到和听到任何其他内容,也不清楚外面的情况,在报警时关于江歌“有危险”、“被袭击”的描述都来自于自己对当时情况的想像,报称情况危急是为了让警方尽快出警。在此之外,对于事发经过,刘鑫给出了与之前接受《局面》等媒体采访时基本相同的描述,称自己先于江歌进门是因为来例假,急于换裤子,而留在室内是因为门第一次被推开时随即被外力撞回,之后则再无法推开。
当日的庭审中,陈世峰接受了控辩双方及法官的质询。对于案发经过,他给出了与辩方律师的开庭陈述基本一致的表述,供称凶器是刘鑫在反锁屋门前递给江歌用来防御的,而他是在江歌持刀攻击他时试图从江歌手中夺刀而误杀了她。检方则继续就陈世峰当天前往江歌住处的动机进行质询。检方认为,诸多迹象都表明陈世峰当日出发前已蓄谋杀人,包括他携带换洗衣物、换上红色鞋子(为掩盖血迹)、佩戴帽子和口罩、没有戴眼镜、乘地铁时从离家较远的站点出发、没有使用个人交通卡、购买威士忌并在作案前饮用(用于壮胆)等。陈世峰对检方的这些质询也维持了和开庭陈述相同的回应,表示自己是出门洗衣,并想和江歌饮酒,共同商讨与刘鑫的感情问题。
尽管陈世峰对问题的回应总体上忠于辩方律师此前的说法,但他依然在多处修改了之前的口供。例如,在检方问及为何东中野车站到江歌住处只有十分钟路程,他却用时约四十分钟走完全程时,他首次表示在路上接到了母亲的电话。他还首次供述曾在江歌住处的冰箱里发现了威士忌,并从刘鑫口中得知这是江歌平时饮用的酒。此外,陈世峰在最初的口供中称他刺伤江歌的致命第一刀是从其颈部左侧刺入,但在当日改口称这一刀是从右侧刺入;检方认为他修改证词是因为读过了警方的调查报告,或是在庭审首日听到了法医关于江歌致命伤的证言,意识到其最初的口供与事实不符。
陈世峰在接受质询期间对江歌和江秋莲表示了歉意,并在道歉时当庭大哭。他表示自己在被关押期间写了很多道歉信,但最终还是希望亲自道歉,因此没有在开庭前将道歉信交给江秋莲。
第五日的庭审只在上午进行。庭上,陈世峰继续就行凶过程和事后经过接受质询,供述了掩埋凶器及丢弃血衣的过程。他再一次表示了歉意和悔意,称自己一直想向江秋莲道歉,但被自己的律师以时机不当为由阻止;他也曾向江歌家属提供经济赔偿,但没有被接受;他还表示,愿意“搭上自己这条命”谢罪。在陈世峰声称愿意尽一切力量谢罪后,情绪激动的江秋莲突然晕倒,法庭因此临时休庭。
在陈世峰结束作证后,江秋莲以受害者母亲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陈述了自己的心情。她认为陈世峰作案手段残忍,销毁证据性质恶劣,庭审时证词作假,道歉属表演性质而缺乏诚意。在作结时,江秋莲称自己的请愿活动共征集到451万份签名。她希望法庭以此为参考,判处陈世峰死刑。
当日的庭审进入了最后环节。辩方首先向法庭提交了原定于13日出席的证人的书面陈述,其中对陈世峰的品行和人格给予了正面评价。检方进行了求刑(日语:求刑)论告,认为陈世峰杀人故意明显、犯案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且毫无悔改之意,因此请求判处其20年有期徒刑。这一求刑是检方参考以往判例而做出的,比类似判例中的最重刑罚还要重。江秋莲以书面形式陈述了参考意见,继续以陈世峰行为恶劣和案件社会影响巨大为由,请求判处陈世峰死刑。
辩方律师进行了最后陈述,再次强调陈世峰是杀人未遂且没有预谋,并希望法庭不要让中国国内舆论影响日本司法独立。庭审最后,被告陈世峰进行了最后陈述,对刘鑫、江歌、江秋莲及日本和中国的民众表达了歉意,并对江秋莲跪地叩头谢罪。
2017年12月20日下午三时,陈世峰恐吓、杀人案在东京地方裁判所进行了宣判。法官和裁判员经合议后,裁定陈世峰被控的两项罪成。法官认为,陈世峰杀人前进行了预谋,行凶过程中杀意明显,且事后毫无悔意,决定不予采纳辩方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在陈世峰案宣判当日,江秋莲举行了记者招待会,表示无法接受陈世峰未获死刑的判决结果。她同时宣布将在回国后对刘鑫提起诉讼,追究其在江歌遇害案中的责任。
同日,刘鑫在微博发布文章,具体讲述案发后的个人经历。
陈世峰在宣判后的12月22日对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但于同月29日将上诉撤回,原判决因此正式生效。
2018年10月15日晚,江秋莲发布微博宣布对刘鑫提出生命权纠纷起诉,案件于2019年10月28日立案成功,期间江秋莲奔波于中日两地获取有关证据,并对此进行翻译及调查取证。另一方面,刘鑫改名刘暖曦,并且拥有32万粉丝的认证微博,获得5万多元的打赏。同年12月22日,新浪微博以刘暖曦消费并攻击江歌家属为由,将刘暖曦账号封禁。
2020年6月5日,江歌母亲起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