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四维(荷兰语:Anthony Francois Paulus Hulsewé,1910年1月31日-1993年12月16日),荷兰汉学家、学者、教育者和作家,以研究中国古代律法闻名,尤其是汉朝(公元前220年-公元206年)。
何四维1910年出生德国夏洛滕堡,父亲在一家德国公司做电气工程。家庭来自荷兰格罗宁根,传统意义上来说是荷兰归正教会牧师,但是他爷爷选择农商业代替了教堂服侍。由于担心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其影响,他父母把他和几个兄弟送到荷兰阿纳姆的阿姨家。他们一家最终于1919年离开德国,开始在阿姆斯特丹不远处的小镇布森定居。
二十世纪初,荷兰政府为了补充东印度公司的外交官员及其贸易管理,提供奖学金资助学习中文和日文的学生,何四维在1927年完成中学生涯后,拿到荷兰政府奖学金,顺利进入莱顿大学深造学习中文,师从荷兰汉学家戴闻达。他在大一时唯一的同学Marius van der Valk (1908–1978)学习中国法律,日后成为莱顿大学的现代中国法律教授。1931年通过考试之后,何四维前往北京继续深造学习,师从梁启超的弟弟梁启雄,他的同学Marius van der Valk鼓励他学习中国法律史,他开始着手翻译《刑法志》、《新唐书》和《旧唐书》。1934年末,他搬去日本京都深造学习日语,1935年前往巴达维亚担任荷兰政府东亚事务所职员,主要任务是从中国和日本报纸截取到相关政治信息。1939年回到荷兰,完成硕士论文拿到学位证。当他再次返回巴达维亚不久,日本入侵爪哇岛,何四维不幸被俘获遣送到新加坡关押,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1946年返回荷兰后,接受导师推荐的莱顿大学中文系教师的职务,他开始研究中国唐朝法律相关事务,被德国学者抢占后转攻中国汉代法律史,并于1955年拿到博士学位。随着1954年导师戴闻达去世,他继承荷兰莱顿大学中文系教授。1975年退休,携着第二任妻子去瑞士罗蒙继续他的研究,直到1993年因心肌梗死而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