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璧(15世纪-1525年),字白夫。广西承宣布政使司武缘县止戈乡(今广西武鸣县陆斡乡覃李村)人,祖上原籍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汶上县,元初避难迁居武缘,明代诗人。约活动于明弘治至嘉靖年间。
李璧性情聪敏,自幼勤奋好学,知书识礼。弘治八年(1495年)李璧应乡试中举。弘治十五年(1502年)为浙江承宣布政使司金华府兰溪县教谕。正德元年(1506年)为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仁和县教谕。潜心施教,诲人不倦,生员深感其德。随枫山先生章懋在南京讲学,颇有声望,时人誉为“今之胡瑗”。正德年间举进士。正德十年(1515年)升任四川承宣布政使司剑州(今四川剑阁县)知州。知州六年,为政务实,廉正刚直,有政绩。任职期间,曾在当修筑剑阁道,使自剑阁南至阆州,西至梓潼,车船畅通。据《剑川志》载,他很重视行道树的栽植。正德十六年(1521年),升为云南承宣布政使司临安府(今云南建水)同知,与杨慎等当时名家相友善。嘉靖四年(1525年)以南京户部员外郎奉诏入朝升户部侍郎,赴任途中病故。主要著作有《剑门新志》、《燕京乐谱》、《剑阳名儒录》、《剑阁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