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骨酒是以老虎骨骼加上其他中药材与白酒泡制而成的药酒。在中国有上千年的历史,传统上被认为有医疗价值,不过,至今仍然没有科学证据证明虎骨或者虎骨酒具有医疗价值。
1993年,中国签署国际法《生物多样性公约》后,颁布了《关于禁止犀牛角与虎骨贸易的通知》,取消了犀牛角和虎骨药用标准,禁止虎骨相关产品的制造。
虎骨酒产品以药厂同仁堂制作的最为知名,虽然从1993年中国禁止虎骨用于制药后,同仁堂就停止制作虎骨酒了,不过现在仍然可以在各大拍卖场看到同仁堂虎骨酒的产品出现。民间交流也多以同仁堂产品为主。
虎骨酒至今没有科学证据可以证明药效,不过在各大经典中曾出现过对其药效的描述:
李时珍所撰《本草纲目》的兽部目录第五十一卷曾提到:虎骨主治‘邪恶气,杀鬼疰毒,止惊悸,治恶疮鼠瘘。头骨尤良…’。而与虎骨相关的产品中,也提到:‘李绛《兵部手集》有虎骨酒,治臂胫痛。崔元亮《海上方》治腰脚不随,并有虎胫骨酒方…’。药方则纪载:‘臂胫疼痛:虎骨酒治之,不计深浅皆效。用虎胫骨二大两,捣碎炙黄,羚羊角屑一大两,新芍药二大两,切。三物以无灰酒浸之…。腰脚不随:挛急冷痛。取虎胫骨五六寸,刮去肉膜,涂酥炙黄,捣细,绢袋盛之,以瓶盛酒一斗浸之,糠火微温,七日后,任情饮之,当微利便效也。’
《备急千金要方》中也记载具有壮筋骨、强腰肾、却风寒的功能。
虎骨酒于1993年以后被禁止生产,不过1993年以前的虎骨酒是否具有合法性在国际间仍具有争议,一派人认为只要能证明是在禁止生产前的虎骨酒为收藏品,不应违法。另一派人认为老虎相关制品的需求直接刺激了老虎器官与制品的非法贸易,应该禁止。
目前公开交易虎骨酒的管道只有拍卖场,并且以中国拍卖为主,不过到底是否违法也没有定论,例如:在“北京歌德2011年秋季艺术品拍卖会”上,约400瓶“虎骨酒”拍品在即将开拍之时被宣布“撤拍”。但是大多数的拍卖都正常进行,并没有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