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佐(5世纪-?),字季翼,陇西郡狄道县(今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人,北魏镇北将军、敦煌宣公李宝第四子,北魏官员。
李佐有文才武略的才能,魏孝文帝元宏初年,李佐兼任散骑常侍,接受使命出使高句丽,因为出使符合上意,回朝后出任常山郡太守,获赐真定子的爵位,又升任冠军将军、怀州刺史,获赐山阳侯的爵位,不久又加安南将军,封河内公,转任安东将军、相州刺史,所在之处都被称道有政绩。
太和十九年(495年),魏孝文帝南征,李佐出任安南将军,担任大司马、咸阳王元禧的副手为殿中将军,不久被命令与征南大将军城阳王元鸾、安南将军卢渊及荆州刺史韦珍等军进攻赭阳。北魏各军没有统一调度,围困城池百余日,士兵们都在城下披甲待敌,希望以不开战来使对方疲劳后投降。李佐独自统帅自己的部下在清晨和黑夜攻城,士兵战死的很多,恰好遇到齐明帝萧鸾派遣太子右卫率垣历生带领军队来救援,北魏将军们都认为己方人少势弱不能抵挡,计划撤兵。李佐于是挑选两千骑兵迎战,吃了败仗。元鸾、卢渊、韦珍和李佐前往瑕丘魏孝文帝行宫请罪,魏孝文帝接见了他们,责备说:“诸位率领部队,情义上应该以勇烈的行为表现节操,而进不能攻破敌方城池,退不能消灭此等小敌,损害了王者的威严,应该被定罪为死刑。我因为迁都洛阳,改革之始,事情应该采取宽恕的原则,如今舍弃诸位的死罪。从前军队行进必须装载宗庙和社稷的神主,这是为了显示声威和恩泽各有所归属,如今将诸位败军的罪名证验于社稷之神前,以此指明你们的过失。”太和十九年五月己巳(495年6月9日),李佐被定罪削夺官爵为民,流放到瀛州。
太和二十二年,魏孝文帝南征宛县和邓县时,重新起用李佐,任命他为代理平远将军、统军。南齐新野郡太守刘思忌依靠城市坚守,正月丁亥(498年2月11日),李佐率领部下攻取了新野城,捆住了刘思忌,问他说:“今天打算投降吗?”刘思忌说:“宁可做南方的鬼,不做北边的大臣!”刘思忌因此被杀。李佐因功封泾阳县开国子,食邑三百户。北魏占取汉江以北后,广阳王元嘉担任荆州刺史,仍然以李佐为元嘉的镇南府长史,加号辅国将军,另外镇守于新野。北魏军队凯旋时,魏孝文帝握着李佐的手说:“汉江以北是洛阳的南门,您为我平定了此地,也要为我好好的守住此地”。魏孝文帝去世时,遗诏以李佐代理荆州刺史,仍为辅国将军。李佐在荆州威望与信誉广为传播,边境的百姓乐于归附,前后共有两万余家投奔北魏,不久李佐正式出任荆州刺史。魏宣武帝初年,李佐被征召兼任都官尚书,在虚龄七十一岁时去世,朝廷赠予征虏将军、秦州刺史、谥号昭,葬于邺城西门豹祠东原吉迁里,他的儿子李遵承袭为泾阳县开国子。
据《魏书》和《北史》记载李佐的谥号为荘,罗新和叶炜指出,李佐之子李伯钦墓志记载称之为“泾阳照子”,李佐之子李遵墓志记载“显考昭侯”,李佐之子李神俊墓志记载“父尚书昭侯”,李佐的谥号应该是昭而不是荘。
起先,李佐与河南郡太守来崇一起从凉州来到北魏平城,他们向来有微小的仇怨,李佐罗织罪名构陷来崇获罪,来崇饿死在监狱中。之后来崇之子来护又纠举李佐犯贪污受贿罪,李佐与弟弟李冲等人均被定罪囚禁,遇到大赦才被释放,李佐非常怨恨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