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UPAC有机物命名法是一种有系统命名有机化合物的方法。该命名法是由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规定的,最近一次修订是在1993年。其前身是1892年日内瓦国际化学会的“系统命名法”。最理想的情况是,每一种有清楚的结构式的有机化合物都可以用一个确定的名称来描述它。它其实并不是严格的系统命名法,因为它同时接受一些物质和基团的惯用普通命名。
中文的系统命名法是中国化学会于1932年在英文IUPAC命名法的基础上,结合汉字之特点所订定之《化学命名原则》,于1944年再版发行,并于日后数次修订再版。现行版为2017版。
当主链上有多种取代基时,由顺序规则决定名称中基团的先后顺序。一般的规则是:
以次序最高的官能团作为主要官能团,命名时放在最后。其他官能团,命名时顺序越高名称越靠前。例如:
各种芳环系都有不同的名字,其取代物的命名方法和苯环类似。但这些环系一般都固定了编号的顺序(而不是像苯环一样只由取代基决定):
萘环系
蒽环系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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