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拉伦茨( Karl Larenz ,1903年4月23日-1993年1月24日)生于维塞尔市,卒于慕尼黑,德国著名民法学家及法哲学家。
卡尔·拉伦茨1921年中学毕业后即在柏林开始学习法律。曾求学于马尔堡大学、慕尼黑大学及哥廷根大学,并于1926年11月取得哥廷根大学法学博士,并在哥廷根大学继续完成其教授资格论文。之后任教于基尔大学。
卡尔·拉伦茨在纳粹德国时被封为“桂冠法学家”(Kronjurist),并且是受官方肯定的“基尔学派(Kieler Schule)”成员之一。另可参见黄瑞明 (教授)之研究:“纳粹时期的拉伦兹:德国法学界的一页黑暗史,台大法学论丛,2003年”。拉伦茨在二战后曾被禁止教学活动。战后继续在基尔任教授。1960年,受聘于慕尼黑大学担任教授直至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