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优势(比较利益)或相对优势是经济学的概念,解释了为何在拥有较低的机会成本的优势下生产,贸易对双方都有利。可分为静态比较优势和动态比较优势。当一方(一个人,一间公司,或一国)进行一项生产时所付出的机会成本比另一方低,这一方面拥有了进行这项生产的比较优势。
例如甲国和乙国都只生产衣服和食物,在同质的资源下,甲国生产一单位衣服的机会成本是二单位食物,而乙国生产一单位衣服的机会成本是三单位食物,根据比较优势理论,甲国享有生产衣服的比较优势,便应该专业生产衣服,并出口乙,以换取食物。而乙国在生产食物上有比较优势,意味它应该专业生产食物,并出口甲,以换取衣服。没有任何一方在所有物品的生产上均享有比较优势,所以比较优势的本质是互利的。
亚当·斯密提出了绝对优势解释国际贸易,亚当·斯密将不同国家同种产品的成本进行直接比较,认为在某种产品上所花生产成本绝对地低就称之为具有“绝对优势”。只要有这种绝对成本优势,就应该发展这种产品的专业生产,并出口换回自己在生产上不占绝对优势的产品,贸易双方都从交易中获益。
大卫·李嘉图提出了相对优势,以改进绝对优势理论的一些不足。绝对优势只考虑表面的生产力优势,但比较优势是考虑相对的优势。如果一个国家在生产两种物品上皆拥有绝对优势,根据亚当斯密,两国不会有贸易。然而,根据亚当斯密的看法,先进国家不会与落后国家贸易,因为逻辑上一个国家可以享有生产所有物品的绝对优势。这个含意显然与现实不符。李嘉图认为,这先进国家与落后国家仍然有机会贸易,并且可以从中互相得益。
比较优势理论源于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李嘉图发展了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1817)中,提出了著名的比较优势理论(Law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李嘉图所确定的比较优势理论的核心是:一个国家倘若专门生产自己相对优势较大的产品,并通过国际贸易换取自己不具有相对优势的产品就能获得利益。李嘉图的理论实际上说明在单一要素经济中,生产率的差异造成比较优势,而比较优势决定了生产模式。
伊莱·赫克歇尔把地域分工和贸易理论向前推进了一步,创立了资源禀赋理论。该理论认为,一国在密集使用其相对丰富和廉价要素的产品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因而应专业化生产并出口这类产品。而进口那些密集使用了本国稀缺要素的产品,以获得比较利益。因此,各地能生产出价格相对低的商品,则具有相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