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江俊郎(1901年1月10日-1972年7月18日),日本东京都人,曾经历最高裁判所判事(最高法院法官)。
1924年东京帝大法律系毕业。历任内阁法制局参事官,行政裁判所评定官,法制局部长、法制局次长、法制局长宫,贵族院议员,国立国会图书馆专门调查员,东京帝大、庆应大学讲师等职。1948年任众议院法制局长。1951年赴美国考察议会制度。1952年8月30日以51岁之龄成为史上最年轻的最高法院法官。1954年任务法省法制审议会委员及行政诉讼部会长。1971年1月9日,以退休年龄辞去官职。最高法院法官在任期间6707天是历代第1位(2008年2月现在)。辞去官职后就任了驹泽大学教授。亲美的右翼政客。爱好诗歌和谣曲。
著有《宪法要论》、《地方自治法提义》等。
其兄入江克己是关东日野柴油机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