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经营模式是指电子化企业(e-business)如何运用资讯科技与互联网,来经营企业的方式;简略归纳出B2B(Business to Business)、B2C(Business to Consumer)、C2B(Consumer to Business)、C2C(Consumer to Consumer)、O2O(Online to Offline)五种经营模式。
B2B主要是针对企业内部以及企业(B)与上下游协力厂商(B)之间的资讯整合,并在互联网上进行的企业与企业间交易。借由企业内部网(Intranet)建构资讯流通的基础,及外部网络(Extranet)结合产业的上中下游厂商,达到供应链(SCM)的整合。因此透过B2B的商业模式,不仅可以简化企业内部资讯流通的成本,更可使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流程更快速、更减少成本的耗损。
是指上下游协力厂商在平台上提供产品介绍及报价等,是近年来供应链不可或缺的网络行销手法之一。例如日本的iPROS和台湾的台湾经贸网和中国的阿里巴巴。
B2C就是企业透过网络销售产品或服务给个人消费者。企业厂商直接将产品或服务推上网络,并提供充足资讯与便利的界面吸引消费者选购,这也是目前一般最常见的作业方式,例如网络购物、证券公司网络下单作业、一般网站的资料查询作业等等,都是属于企业直接接触顾客的作业方式。目前可分成以下四种经营的模式:
C2B模式更具革命性,它将商品的主导权和先发权,由厂商身上交给了消费者。传统的经济学概念认为针对一个产品的需求越高,价格就会越高,但由消费者因议题或需要形成的社群,透过社群的集体议价或开发社群需求,只要越多消费者购买同一个商品,购买的效率就越高,价格就越低,这就是C2B的主要特征。C2B的模式,强调用“汇聚需求(demand aggregator)”,取代传统“汇聚供应商”的购物中心型态,被视为是一种接近完美的交易型式。例如:团购网站
C2C是指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交易行为,这种交易方式是多变的。例如消费者可同在某一竞标网站或拍卖网站中,共同在线上出价而由价高者得标。或由消费者自行在网络新闻论坛或BBS上张贴布告以出售二手货品,甚至是新品,诸如此类因消费者间的互动而完成的交易,就是C2C的交易。
目前竞标拍卖已经成为决定稀有物价格最有效率的方法之一,举凡古董、名人物品、稀有邮票…只要需求面大于供给面的物品,就可以使用拍卖的模式决定最佳市场价格。拍卖会商品的价格因为欲购者的彼此相较而逐渐升高,最后由最想买到商品的买家用最高价买到商品,而卖家则以市场所能接受的最高价格卖掉商品,这就是传统的C2C竞标模式。
C2C竞标网站,竞标物品是多样化而毫无限制,商品提供者可以是邻家的小孩,也可能是顶尖跨国大企业;货品可是自制的糕饼,也可能是毕加索的真迹名画。且C2C并不局限于物品与货币的交易,在这虚拟的网站中,买卖双方可选择以物易物,或以人力资源交换商品。例如一位家庭主妇已准备一桌筵席的服务,换取心理医生一节心灵澄静之旅,这就是参加网络竞标交易的魅力,网站经营者不负责物流,而是协助市场资讯的汇集,以及建立信用评等制度。买卖两方消费者看对眼,自行商量交货和付款方式,每个人都可以创造一笔惊奇的交易。
O2O (Online-to-Offline)将线下(离线)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离线)交易的前台。简单说就是线上(网络平台订购)交易,线下(人与人或者实体店面)服务。例如:O2O旅行、餐饮、美容美发等通过打折、提供讯息、服务预订等方式,把线下商店的消息推送网络上的客户,从而将粉丝转成线上会员再转成实体消费,这就特别适合必须到店消费的商品和服务。
B2B2C 是指由电子商务平台提供金流及物流等服务 ,供第三方企业从事电子商务。供应商将商品上架至电子商务平台,由平台端来进行活动安排及曝光,若有产生销售行为则电子商务平台需开发票给消费者,而供应商则每个月结算总额后统一开发票给电子商务平台。目前常见的B2B2C有MOMO购物网、YAHOO购物中心、PCHOME购物中心、东森购物中心等。
1.双边市场(two-sided market):具两个不同客群的经济平台,此二客群互相提供网络利益的市场,每个客群都会从需求的规模经济中得到好处。采用的公司例如:Google、Facebook等
2.B2Bi(B2B integration):企业与合作伙伴彼此结合作业流程、应用软件、资料等,使参与者能够即时获取资讯并予以回应,达到企业延伸,目的是使企业社群整体获利。
3.B2E:企业对员工(employee),包含营运流程上线、人力资源管理上线以及员工服务上线等。同时节省企业成本、提升生产效率及进行知识管理与员工关系维持。
4.G2B:政府(government)与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政府透过网络进行电子采购或招标,以精简管理业务流程,提升为企业提供对外资讯服务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