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灯用作指示飞机或船舶的方位。大部分飞机的右主翼翼端与船舶的右舷是绿色,左主翼翼端与船舶的左舷是红色,机尾或水平尾翼翼端以及船前后桅灯则是白色。
一架飞机有多个航行灯,各有其不同用途,机师在飞行时需按规定程序开启或开闭。
1838年美国立法规定所有汽船在日落与日出之间航行时必须使用航行灯,但并没有规定其颜色、能见度与装置位置。
船舶的航行灯
小船所需的航行灯
用引擎驱动的船舶,所需的航行灯可分为:
图 23-a
图 23-b
图 23-c
图 23-d
气垫船所需的航行灯:
图 23-x
图 23-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