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地区为湖南省曾存在过的准行政区——地区,前身为“湖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称“长沙专区”,之后改称“湘潭专区”、“湘潭地区”,1983年2月8日撤销。
“长沙专区”成立于1949年,辖岳阳县、长沙县、湘阴县、临湘县、浏阳县、平江县、湘潭县、醴陵县,治所湘潭县。
湘潭地区为湖南省曾存在过的准行政区——地区,前身为“湖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称“长沙专区”,之后改称“湘潭专区”、“湘潭地区”,1983年2月8日撤销。
“长沙专区”成立于1949年,辖岳阳县、长沙县、湘阴县、临湘县、浏阳县、平江县、湘潭县、醴陵县,治所湘潭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