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决策理论(决策理论 decision-making theory),是一套将行政定义为研究组织中决策制定过程的学问,如何制定理性的决策就决定了组织及管理的品质。决策过程包括三个步骤(活动):
赫伯特·亚历山大·西蒙(Herbert A. Simon)。他受行为主义影响,以“行政行为”(Administrative Behavior)一书荣获197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赛蒙认为所谓行政行为即组织之中决策制定的整个过程。原因如下:
行政人员和行政组织各个阶层都从事这三方面的决策活动,但是花在任何活动方面的时间较多则由地位高低而不同。以全部决策活动而言,花费在“抉择活动”方面的时间最少。此外由于组织决策受资讯、时间、计算、惯例的限制,只能做到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
组织之存在有赖成员间互相的贡献和诱因达到平衡,甚至诱因大于贡献,组织才得以维持。
1. Define the problem. 定义问题.
2. Identify the decision criteria. 找出决策准则.
3. Allocate weights to the criteria. 为各项决策准则赋予权重.
4. Develop the alternatives. 发展各种解决方案.
5. Evaluate the alternatives. 评估各种解决方案.
6. Select the best alternative. 选择最佳解决方案.
理性决策模型的假设:
1. 决策者有完整的资讯
2. 决策者有能力以没有偏见的方式找出所有的解决方案.
3. 决策者有能力找出效益最高的解决方案.
根据赛蒙(H. A. Simon)的理性决策理论,一般行政人员的行政决策应追求:满意的决策。
为了要求组织的最高理性或著最佳效率,组织各成员在做决策时应追求“最适的”、“满意的”的决策方法、技术。前者是最高目的,不能获得时退而求其次,能达到令人满意的决策也属不错的行政行为。一般而论组织成员是“行政人”(Administrative Man)而非“经济人”(Economic Man),因为人的理性充其量是有限理性,原因如下:
丹哈特(Denhardt)把赛蒙形容成:传统时期以来,理性模式行政理论的大师。赛蒙虽然攻击传统时期的行政原则,但是仍然同样关注效率并且流露出对权威和层级的相同旨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