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山理平太(かめやま りへいだ,1872年1月26日-1915年3月4日),日本冈山县人,德岛县知事。
明治四年十二月十七日(1872年1月26日)出生于冈山县,为平民龟山吉郎三男,就读山口高等学校(日语:山口高等学校 (旧制))。三十三年(1900年)10月27日就任山形县警察部(日语:山形県警察部)长,三十六年(1903年)6月20日改任长崎县警察部(日语:長崎県警察部)长。
明治三十八年(1905年)任韩国统监府警视,后担任釜山理事厅理事官。四十一年(1908年)7月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大学毕业,同年12月通过高等文官试验(日语:高等文官試験),进入内务省土木局。
明治四十三年(1910年)9月15日调任台湾总督府,任民政部内务局(日语:台湾総督府内務局)长。四十四年(1911年)10月16日转任民政部警察本署警视总长,同时兼任民政部地方部长至大正二年(1913年)7月1日,任内发生土库事件。三年(1914年)5月9日代理民政部蕃务本署蕃务总长。
大正四年(1915年)1月8日就任德岛县知事。后于出席地方官会议(日语:地方官会議)归途中,因病寄住在冈山县御津郡今村(日语:今村 (岡山県))兄长家,虽经过疗养后仍于3月4日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