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1年俄国农奴制度改革(俄语:Крестьянская реформа в России)是亚历山大二世统治时期俄罗斯帝国改革的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改革。此改革使俄罗斯帝国的农奴制度解体。在俄国某些地区农奴制被废除的时间更早。
1861年农奴解放宣言宣布解放庄园农奴与家用农奴。此宣言使超过2千3百万的农奴获得自由。农奴被授予自由公民的所有权利,包括无需获得许可就可结婚的权利,拥有财产的权利,和拥有自己事业的权利。宣言规定农民可以向地主购买土地。家用农奴则只获得了自由,而没有土地。
南高加索格鲁吉亚地区的农奴解放被推迟到1864年,而且与俄罗斯相比,条件更有利于贵族。皇家的农奴于1866年被解放,获得了更好和更大的土地。
1861年前的俄罗斯农民有两大类:
而“农奴”指的是生活在私人土地上的农民,约占人口的38%。农奴除了对政府有义务,他们也对领主有义务;领主对农奴的生活拥有巨大的权力。农村人口生活以户(dvory)为单位,多户聚集成村庄(derevni),以村社为中心进行运作。分布于各地的公社是独立的,大部分能够自给自足,每10公里为一公社。俄罗斯帝国有约2000万户,其中40%有六到十人。
公社与外界孤立,而每个公社在公社大会(skhod)任命一位“长老”(starosta)和一位“职员”(pisar)来处理任何外部问题。公社内的土地根据土壤肥瘠分配给每一户,农民分享资源。村庄内的土地定期重新分配,以求公平。尽管如此,土地并非由公社拥有,而是由10万左右的领主(pomeshchiks)所拥有。农奴是世袭的,不能离开他们出生的土地。农奴有义务定期向领主提供劳动力和货品。十九世纪上半叶时,据估计领主收租占产量至少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