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民不通婚,亦称旗汉不通婚、满汉不通婚、旗民不结亲等,指的是清朝旗人甚少与民人互为结亲的习俗。因常以满洲人指代旗人,故直到今天,民间仍然习惯称这段历史为“满汉不通婚”。
清朝从无禁止旗民结亲的法令,在入关之初还提倡二者结亲。其满洲官民娶汉人之女实系为妻者,方准其娶。而满清皇帝妃嫔多有汉籍某佳氏,光绪季年,德宗曾降旨,令满汉通婚。但“满汉不通婚”却依旧成为满洲,尤其是上层婚嫁习俗的不成文之规矩。之所以如此,以下几点原因颇为关键:
故清朝时期虽无法令不准旗民结亲,但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原因造成所谓的“满汉不通婚”。这一不成文的习俗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由慈禧太后发布懿旨,才算正式破除。
在此风俗之影响下,绥远和西安的满洲旗人200年来未与外族通婚;但杭州等一些关内驻防地区的旗人却有许多与民人结亲的例子。主要以旗人男子聘娶民人女子者为多,却极少有旗人女子嫁给民人男子的例子。旗男因贫困无力迎娶旗女者,通常会转而选择富裕的民人家庭,而民人也欲以此抬高自身地位,故二者一拍即合。旗人世家则较少有与民人通婚者,但也存在特例。而相比之下,汉军旗人因本是汉人,与民人历来通婚较广,乾隆帝亦曾表示“毋庸禁止”汉军旗人与民人之间的结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