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战犯,指“破坏和平、发动侵略战争”的战犯。作为领袖、组织者、鼓动者或从犯;策划、执行计划或秘密计划;发动侵略战争或违反国际条约之战争。另外两类日本战犯分别为更严重“虐待战俘或平民的”的乙级战犯和犯有“违反人道罪行”丙级战犯。甲级战犯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投降后,根据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到有罪判决日本军国主义战犯的其中一类,日本称为A级戦犯,荒木贞夫等十六人终身监禁,东条英机等7人死刑,1948年12月23日此七人遭绞死于东京巢鸭监狱。
甲级战犯为犯有“破坏和平、发动侵略战争”的战犯。详细控罪指:“作为领袖、组织者、鼓动者或从犯;策划、执行计划或秘密计划;发动侵略战争或违反国际条约之战争。”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审的甲级战犯全都被控以上罪名,另加其他对个别国家发动战争的罪名。甲级战犯主要为掌握决策权力的军队或政府中之高层。
乙级战犯指犯有“战争罪行”,一般指控包括“下令、准许或容许虐待战俘或平民”或“故意或鲁莽疏忽责任,未有阻止暴行”。部分甲级战犯同时有被控以此“战争罪行”。
丙级战犯指犯有“违反人道罪行”,多数指控实际执行杀害或虐待者。
上述28人于1946年4月29日被起诉。28人之中,大川周明因梅毒引起的精神病而予以不起诉处分,永野修身与松冈洋右在判决前病死。其余25人的判决于1948年11月12日宣布,其中松井石根虽被控甲级战犯但最后判决是乙级战犯,不过松井石根依然被判决了死刑。
1978年,靖国神社将以下14人作为昭和时代的殉难者合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