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族是日本于明治维新后至《日本国宪法》颁布前(1868年-1947年)存在的贵族阶层,包括来自公卿世家的“公家华族”、来自江户时代各藩藩主的“大名华族”、对国家立有功勋的“勋功华族”、以及臣籍降下的“皇亲华族”等。华族之出现始于1869年6月17日,而正式确立“华族制度”的《华族令》则制定于1884年7月7日。1947年5月3日,随着《日本国宪法》(昭和宪法)生效,基于宪法第14条(日语:日本国憲法第14条)不承认华族和爵位制度,华族因此遭到全面废除。明治叙爵之初,华族509家;至1945年日本投降时,共924家。以华族家庭人口平均6.4人计算,华族总数占日本总人口的万分之一。而未达到华族标准的旧日本贵族,称为士族,主要指当时的藩士。
1869年,日本各地方诸侯版籍奉还之后,废止原来的“公家”(公卿,142家)、“大名”(诸侯,285家)等称呼,将其统称为华族。1871年,日本取消旧身份制度,将国民分为四等:皇族、华族、士族、平民。华族成为仅次于皇族的贵族阶层,享有许多政治、经济特权。
1884年,日本颁布《华族令》,将华族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五个等级,爵位世袭。其授爵基准为:
旧公卿中,主要依照各家家格:摄关家公爵;清华家侯爵;大臣家以及其他堂上家(羽林家、名家)中历代较多升任大纳言者伯爵;其他的堂上家(羽林家、名家、半家)子爵;明治维新后的新公家、公卿分家以及家格较高的两门地下家(押小路家、壬生家)男爵。
旧大名中:将军宗家公爵;御三家(尾张、纪伊、水户德川家)、琉球王尚家与戊辰战争后年纳税额(收纳高)15万石以上的国守大名侯爵;御三卿(田安、一桥、清水)与戊辰战争后年纳税额5万石以上的伯爵;其余明治维新前表高1万石以上的大名子爵;所领1万石以上的大名付家老、交待寄合,以及大名分家等男爵。
然后依据家族的历史地位以及勤王功勋,爵位又有不同的调整。如属清华家的三条家因三条实美的功绩成为公爵;属羽林家的中山家因中山忠能的功绩以及身为明治天皇外祖父的身份成为侯爵;对马藩主宗氏石高虽低,但因历代承担对朝鲜的外交工作而特授伯爵;公爵近卫家分家近卫秀麿因本家为五摄家首领,身份崇高而特授子爵等。
另外明治维新的功臣以及在历史上对天皇尽忠的家族后代也都被封赐了爵位:如下级公卿岩仓家因岩仓具视的功绩成为公爵;来自萨长土肥的原藩士与旧幕臣等则有32家授爵,如大久保利通与木户孝允之子被授予侯爵;伊藤博文、黑田清隆、山县有朋、西乡从道、大山岩、井上馨、大木乔任、副岛种臣、胜海舟等伯爵;森有礼、品川弥二郎、谷干城、伊东祐亨等子爵。南北朝中效忠南朝的大将新田义贞、名和长年、菊池武光的后代也被授予了男爵。华族中还包括在佛寺出家,明治维新后还俗的公家子弟(奈良华族)、神社中大社的世袭神职与净土真宗系的世袭门迹,如东本愿寺与西本愿寺的两大谷家均被授予伯爵,26家奈良华族被授予男爵等。
当时根据《华族令》册封的各级贵族共509家,按爵位,公爵11家,侯爵24家,伯爵76家,子爵324家,男爵74家。
其中公爵分别是:
后陆续有伊藤博文、大山岩、山县有朋、德大寺实则、西园寺公望、桂太郎、松方正义、原水户藩主徳川圀顺等晋升公爵,以及末代幕府将军德川庆喜被补授公爵,总计20家。
日韩合并后,义亲王李堈以及李键、李鍝等李氏朝鲜宗室也被册封为公爵。至1947年华族废除时,尚存岛津忠重、伊藤博精、鹰司信辅、德大寺实厚、岩仓具荣、二条弼基、桂广太郎计七位参内的成年公爵。
侯爵则主要有:
旧公卿中属“清华家”的久我、西园寺、德大寺、花山院、大炊御门、今出川(菊亭)、醍醐、广幡八家(“九清华”的另一家三条家被册封为公爵,德大寺和西园寺后来也分别晋升公爵);“羽林家”中的中山家;后来晋爵的公卿则有四条家(因为明治维新中四条隆歌的功绩,属羽林家)、嵯峨家(原正亲町三条家,因明治维新中正亲町三条实爱的功绩,属大臣家)与中御门家(因明治维新中中御门经之的功绩,属名家)。
武家中满足授爵条件者共15家,其中岛津家与毛利家叙任公爵,御三家中的水户德川家后来也升为公爵;其余为:
另有越前福井藩松平家与伊予宇和岛藩伊达家则因为尊王倒幕的功绩从伯爵被拔擢为侯爵。
其他被授予侯爵的还有原琉球王尚泰的尚家、“维新三杰”大久保利通、木户孝允与西乡隆盛(1902年补授)的后代,以及旧宫家中陆续降为臣籍的久迩家、小松家、华顶家、山阶家等皇亲华族7家。
日韩合并后,4位李氏朝鲜王室成员李载完、李载觉、李海昌、李海昇;外戚尹泽荣(昌德宫李王继妃尹氏之父)、朴泳孝(哲宗女婿)以及李完用(原总理大臣)等也被封为侯爵。
日本在二战战败投降后,华族在1947年日本国宪法施行后被废除,大部分华族成员被贬为平民,但时至今日,原华族成员和其后代在日本依旧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