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743年-782年),字正已,号衡岳幽人,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出自赵郡李氏东祖,中国唐朝诗人,大历十才子之一。
李嘉祐从侄。李端早年隐居庐山,师从名僧皎然学诗。大历五年中进士,后历任秘书省校书郎、终官杭州司马。据说李端曾在驸马郭暧筵上立成七律二首。晚年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约卒于兴元元年(784年)之后数年。有子李虞仲。
其诗多为应酬之作,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乔亿以为李端诗“思致弥清,径陌迥别,品第在卢允言、司空文明之上。”。传世作品有《李端诗集》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