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友(196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5月,任白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06年5月,任白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2007年7月,任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2009年10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2010年1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12年8月,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2012年12月,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17年12月20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张德友(196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5月,任白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06年5月,任白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2007年7月,任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2009年10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2010年1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12年8月,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2012年12月,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17年12月20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