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顺(1511年-1568年),字子备,号匪石,又号海洲,祖籍山东文登县,直隶德州左卫(今属山东省德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辛丑进士,官至宣大总督。
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山东乡试第六名举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中式辛丑科会试第八十六名,登第三甲第四十七名进士。授河南原武县知县,有政绩,得巡抚李宗枢、巡按御史杨勉学推荐。调高平县知县。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选南京广东道监察御史。以贪暴论罢徐州兵备副使王�。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出为山西按察司佥事。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迁布政使司参议,分守宣府,奉敕修边四百里,驻万全右卫。次年,迁按察司副使,整饬阳和兵备,迁右参政。不久,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擢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宣、大、山西三镇军务。同年十月,刑科给事中吴时来论其守御无功,朝廷降旨,杨顺、路楷均由锦衣卫逮捕押赴京师审问。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因擒获妖人吕鹤等,朝廷加宣大总督许论为都察院右都御史,闲住都指挥张翱等升实职,副使杨顺赏银币。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大同捕获通敌者梁廷才等二十一人,朝廷下诏赏总督许论、巡抚齐宗道、兵备杨顺、参议薛腾蛟等银币。
其先世为山东文登县人,明初徙德州左卫戎籍。曾祖杨兴;祖父杨浩;父杨秉中,母李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