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团体(英语:Interest group),又称压力团体或倡议团体,是指具有相同利益并向社会或政府提出合理诉求,以争取团体及其成员利益、影响公共政策的社会团体。
利益团体是现代政治体系的重要特征,在二战以后蓬勃兴起。利益集团可能介入政治生活,也可能不介入政治生活,而只有介入政治生活,并试图通过影响政府的政策和行为来实现自己利益的集团才是政治团体。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大卫·杜鲁门在《政治过程:政治利益与公共舆论》一书中,将利益集团界定为:一个具有共同态度的群体,通过影响政府而向社会中的其他群体提出一定的利益要求或某种声明。
倡导团体可以分为经济性(即维护团体自身利益)利益团体和公共利益团体。
前者关心的乃是成员的经济利益,这类的团体皆为功能性的组合。他们成立的目的是旨在团结该阶级或组织的力量来保障自身利益,并且为该阶级或组织提供讨论和交流的平台。其中最主要的类型,是商人、劳工、农民组成的各种团体,诸如商会或工会,其次是各种专业人员所组成的团体,如医疗学会、教育人士协会等。
后者主要是争取其成员非经济性的共同理想,他们成立的目的主要是争取公共利益或透过成立利益团体来向大众推广其理想。英国学者称这类团体为促创团体,以别于一般的经济性利益团体。环保组织、争取妇女权益及主张保障弱势社群的组织均属于公共利益团体。
与政党的诉求目的是取得政权不同,一般而言,不同类型的利益团体会透过影响政府决策来保障其自身利益。
利益团体会以以下方法影响政府决策,如:
而利益团体运作的成效,取决于本身的组织资源(包括内部资金、人力的多寡)、内部成员的向心力、领导者的风格、组织内部是否了解行政与立法机构的运作模式,以及组织本身在政府部门的信誉等因素。
以下为影响利益团体影响力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