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古渔业发达,有很多渔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渔港的规定,渔港根据服务范围与功能、渔船数量、吞吐能力、发展前景等情况分为五级。其标准分别是:
(1)中心渔港。根据国家公布的名单安排建设,本港年渔货卸港量在8万吨以上,可满足1000艘以上大、中、小型渔船停泊、避风和补给,水、陆域面积分别达到50万平方米和15万平方米以上,渔用岸线长度1000米以上,码头岸线长度不少于600米,渔港防灾减灾能力达到五十年一遇以上,渔港区域内渔货装卸、水产品加工冷藏、后勤补给、集散贸易、修船供油等功能区完备,通过渔港的建设能够带动当地相关二、三产业的发展,具有吸纳一定数量转产转业渔民能力。
(2)一级渔港。根据国家公布的名单安排建设,本港年卸港量在4万吨以上,可满足600艘以上大、中、小型渔船停泊、避风和补给,水陆域面积分别达到20万平方米和5万平方米以上,渔用岸线长度 800米以上,码头岸线长度不少于400米,具备较完善的陆上配套设施,具有吸纳一定数量转产转业渔民能力。
(3)二级渔港。本港年卸港量在2万吨以上,主要满足当地渔船停泊、避风、补给需要,能容纳渔船数200艘以上,具有一定的水、陆域面积,岸线、码头长度能达到一定标准,具备一定的陆上配套设施。
(4)三级渔港。能满足当地渔船的停泊补给需要,年卸港量达到一定规模(1万吨左右),能容纳一定的渔船(100艘以上),有一定的岸线、码头和水域规模。
(5)余为等级以下渔港。
根据浙江省沿海标准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2007―2020年),浙江省内共有标准渔港208处,位于舟山市59处,宁波市57处,台州市44处,温州市45处,嘉兴市1处,绍兴市2处(位于上虞市)。按农业部定义的渔港等级分类标准,其中国家级中心渔港10座、一级渔港18座、二级渔港35座、三级渔港43座、等级以下渔港102座。
嘉兴市和绍兴市共有标准渔港3座,均为等级以下渔港,即嘉兴市乍浦渔港、上虞市虞北渔港、上虞市南江闸渔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