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晓慧事件是指1998年3月间,时任国立清华大学女研究生洪晓慧因感情纠纷而谋杀研究所同学的案件。1998年3月9日上午国立清华大学原子科学院辐射生物研究所演讲厅发现一具女尸体,故国立清华大学称三〇九事件,或称洪晓慧杀人案、清大溶尸案、清大情杀案、清大王水溶尸案。
三人于1996年夏,同时考进清华大学辐射生物研究所(洪、许两女为硕士班,曾男为博士班),洪、许两女于前一年已于补习班熟识,入学后更成为形影不离的好友,但两人后因同时爱上同系学长曾焕泰,感情逐渐交恶。曾焕泰虽对外表示他对两女均仅视为妹妹、朋友,但实际上曾焕泰早已分别与两女多次发生性行为。1998年3月7日凌晨,洪晓慧与许嘉真为了曾焕泰之事于该所演讲厅内谈判,洪晓慧要求许嘉真放弃曾焕泰,许嘉真不服,两人激烈争执后,洪晓慧动手打了许嘉真一巴掌,又以双手掐住许嘉真的颈部,朝地面撞击,导致许嘉真头部因重击地面大量流血,最后昏迷。洪晓慧后从实验室内取一瓶“哥罗芳”化学药剂,朝许嘉真后脑淋下,将许嘉真藏在演讲厅冷气机旁,并以纱布擦拭演讲台前血迹。案发十六小时后,3月7日晚上9时15分,洪晓慧回到现场,惊觉许嘉真因昏迷吸入“哥罗芳”与光反应分解的“光气”已窒息死亡,于是在辐射生物研究所实验室内以硝酸、盐酸混合成王水,成功以王水毁坏尸体,故许嘉真尸体被发现时五官已肿烂难以辨认。之后洪晓慧为故布疑阵,于命案现场还故意遗留一个她稍早与曾焕泰性交时曾焕泰所使用的保险套,丢在尸体左臂下方,企图将命案现场设计成许嘉真系遭歹徒奸杀。
案发后,检警很快就查出许嘉真与洪晓慧、曾焕泰的三角恋情,随后因命案现场留有洪晓慧的指甲,命案发生后洪晓慧仍使用许嘉真的信用卡,以及使用许嘉真电子邮件账号发信等证据,全案迅速被侦破。洪晓慧表示,事件起因于许嘉真“设计”她刷信用卡:3月6日上午十时,许嘉真将信用卡借给洪晓慧购买化妆品,后洪晓慧交还信用卡及化妆品;3月6日晚上九时许、洪两女与曾焕泰一同外出,许嘉真发现不能刷卡;洪晓慧认为许嘉真故意设计陷计她,心生不满;3月7日,两人在清华大学辐射生物研究所演讲厅谈判,最后酿成这起悲剧。警方后来在洪晓慧租住处找到命案当天她穿的鞋子,鞋子上面沾有许嘉真的血迹,洪晓慧的坦白和检警侦办后均未发现有帮凶。
全案侦破后,洪晓慧、曾焕泰立刻被国立清华大学退学,洪晓慧后被时任新竹地检署检察官宋恭良起诉并求处无期徒刑,经新竹地方法院、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洪晓慧均依杀人罪被判处15年、毁坏尸体罪被判处3年合计18年有期徒刑,并需赔偿许家新台币2,417万元,洪晓慧于二审判决出炉后放弃上诉,于1999年1月发监执行,后于狱中受洗成为基督徒。2000年4月,洪晓慧被移到台湾高雄女子监狱服刑后,曾先后四次呈报法务部申请假释,但因杀人手法太过凶残,法务部顾及社会观感后均未批准。许嘉真的父亲许文宏曾悲痛表示:“我女儿头上这么多伤,洪晓慧是这样抓着她的头,浸在王水里。此人的人性怎么会这样?”2008年11月27日洪晓慧第五度申请假释终被核准,12月3日假释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