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撤销的直辖市。
1949年4月,解放军发起渡江战役,5月武汉战役期间,解放军于16和17日接管武汉三镇。22日,成立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24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成立,依照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及中原临时人民政府电令,以原汉口市、武昌市及汉阳县城区为武汉市辖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属中南大行政区。
1953年3月,由于大行政区委员会不再是一级政权,依照政务院的决定,武汉市与其它大行政区直辖市一样,改称中央直辖市,但仍由中南行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关于撤销大区一级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撤销中南行政委员会后,武汉直辖市并入湖北省,降为省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