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制是自1888年(明治21年)制定,到1947年(昭和22年)地方自治法(日语:地方自治法)施行期间日本对于市这一行政区划单位的定义,与日本的郡同等级。
1947年地方自治法实施后,日本市制被废除。
1888年2月2日起,日本正式开始实施市制,第一批市有36个,另外东京市、大阪市和京都市当时被列为特别市(特别市制度于1898年废除)。
1947年5月3日,地方自治法(日语:地方自治法)指定,日本开始实施新的市制,过去的市制被废除。
现在日本规定,人口须满5万以上,方可升格为市。
市制是自1888年(明治21年)制定,到1947年(昭和22年)地方自治法(日语:地方自治法)施行期间日本对于市这一行政区划单位的定义,与日本的郡同等级。
1947年地方自治法实施后,日本市制被废除。
1888年2月2日起,日本正式开始实施市制,第一批市有36个,另外东京市、大阪市和京都市当时被列为特别市(特别市制度于1898年废除)。
1947年5月3日,地方自治法(日语:地方自治法)指定,日本开始实施新的市制,过去的市制被废除。
现在日本规定,人口须满5万以上,方可升格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