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纯仁(1027年-1101年),字尧夫,苏州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名相范仲淹次子。皇祐元年进士,从胡瑗、孙复学。
范纯仁为人正派,政治见解与司马光同属保守派。熙宁二年(1069年)七八月间,纯仁上书皇上,公开指责安石“掊克财利”,他因反对王安石变法遭贬逐。但司马光复相后,坚持要废除“青苗法”、“免役法”时,对此,范纯仁却不为然。范纯仁对司马光说:“新法当废,罢其太甚者可也,恢复差役法一事,尤当熟讲而缓行,不然滋为民病。且宰相职在求人,变法非所先也。愿司马公虚心以延众议,不必谋自己出。谋自己出,则谄谀得乘间迎合矣!”他希望司马光虚心“以延众论”,有可取之处的主张,尽量采纳。可惜司马光并不以此为意,愤怒地说:“子瞻、尧夫之论,光不敢苟同。募役病民害国,百害而无一利,民皆厌而讼之,何其子瞻、尧夫钟情而不悟!”,只把范纯仁的看法当作耳边风。司马光尽废新法,不能不说他带进了自己的个人情绪的影响。苏东坡、范纯仁等人相当惆怅地叹息:“奈何又一位拗相公”。
范纯仁总结自己∶“吾生平所学,得之忠恕二字, 一生用之不尽”。范纯仁告诫子弟,德行成就的关键就在以“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范纯仁死后谥“忠宣”。妻王质女。有五子范正民、范正平、范正思、范正路及范正国,另有五名女儿分别嫁给将作监主簿崔保孙、朝请郎庄公岳、奉议郎司马宏、承议郎蔡毂及通直郎郭忠孝。毛斌公之子毛祥公是他的女婿。
著有《范忠宣公集》五十卷,《台谏论事》五卷、《边防奏议》二十卷。文集于南宋嘉定间由沈圻刊印,遂为定本,历代递有刊修。现存《范忠宣公集》二十卷,有元天历元年刊本、明嘉靖间刊本、万历三十六年毛一鹭刊二范集本、清康熙合刊二范集本。四库全书本《范忠宣集》十八巻,奏议二巻遗文一巻补编一巻。
李之仪《范忠宣公行状》(《范忠宣公集》附)、曾肇《范忠宣公墓志铭》(《曲阜集》卷三)、《宋史》卷三一四本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