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希烈(?-758年2月9日),宋州人。唐朝官员。
精于玄学,开元时期,在皇宫讲解《老子》《易经》,用神仙符瑞以取媚于唐玄宗,累迁至秘书少监。曾代张九龄专判集贤院事。唐玄宗如有撰述,必经其手。被李林甫引为宰相。凡事唯唯诺诺,只负责签字。开元二十六年至二十九年间,职位为黄门侍郎。天宝四年(745)年,职位为金紫光禄大夫行门下侍郎、集贤院学士兼崇文馆大学士。天宝五年(746年)时,职位为光禄大夫行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天宝九年(750年)时,为特进行左相兼兵部尚书、崇元馆大学士、集贤院、宏文馆大学士、上柱国、颍川郡公,进爵许国公。安史之乱爆发后,投降安禄山。
至德二年(757年),郭子仪收复长安。十二月(758年),陈希烈与达奚珣等二百余人被囚禁于杨国忠宅第中审讯。二十七日,达奚珣等一十八人被处斩,陈希烈等七人赐自尽于大理寺。
陈希烈第三女陈至嫁太子右赞善大夫独孤彦。有子太仆少卿东都少府少监事陈汭(年长于陈至)、第十子陈如。陈汭子河南府户曹参军陈诸,娶赠工部侍郎独孤楚女(744年—809年9月26日),生一子二女。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无载陈希烈家世。据本人及其女墓志记载,陈希烈为家中第七子,父为赠工部尚书陈瑾,祖父赠陈州刺史陈迪,曾祖父陈叔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