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党
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人民议会(俄语:Народный совет Донецкой Народной Республики)是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立法机关,前称最高议会。人民议会实行一院制,由100名议员组成。议会任期4年。现任议会主席是奥尔加·玛凯耶娃。
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人民议会负责:
1)通过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对其进行修改;
2)通过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人民委员会的决议并提出修正案;
3)解释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法律;
4)建立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和领土结构及其变化的顺序;
5)考虑改变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边界的问题;
6)批准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的预算及其实施报告;
7)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负责人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批准;
8)听取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负责人关于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部长理事会活动结果的年度报告;
9)任命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人民委员会代表选举和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首脑选举;
10)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建立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境内地方自治机构选举程序;
11)任命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投票;
12)在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情况下,尽早终止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元首的权力的决策;
13)建立共和税与收集税款的程序;
14)建立管理秩序和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财产,包括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在企业,协会及其他组织和法律形式的企业资本的股权(股票,股)的处置;
15)批准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国家预算外资金预算并报告其实施情况;
16)其他授权机构监测遵守和执行的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的资产配置规定程序的国家预算外基金的预算的执行的预算执行的法律一起实施;
17)批准改变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边界的协议;
18)行使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力。
顿涅茨克共和国:
自由顿巴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