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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BT回转治疗
✍ dations ◷ 2024-11-05 19:29:28 #LGBT回转治疗
回转治疗(英语:conversion therapy,或称扭转疗法、转化疗法、性倾向治疗、性倾向矫正疗法、性倾向回转治疗、拗直治疗)是指试图透过心理或灵性介入来使人从双性恋或同性恋转化至异性恋的尝试,属于伪科学的一种。没有可靠的证据表明性倾向是能够改变的,且医疗机构警告称转换疗法是无效的,并可能带来严重有害的后果,但仍有一些转换疗法的支持者声称转换疗法在使同性恋成为异性恋(脱离同性恋)上取得部分成功。美国、英国的医学机构及政府机构均认为转换疗法有潜在危害。亚洲、欧洲和美洲的一些地方皆已立法禁止转换疗法的实施。美国精神医学学会(APA)反对任何“基于同性恋本身就是一种精神障碍的假设,并先验地假设当事人应改变其同性恋倾向”的疗法,并指企图将性倾向改变的专业人士违反道德。它还指关于“平等对待同性恋者”的争论正反方都会质疑对方的动机甚至人格,使得科学证据被相关质疑所掩盖;而转换疗法的推广则可能会危害社会,因为这会传播关于性倾向的非科学观点。美国军医署的时任署长大卫·萨切尔在2001年发表了一份报告,当中指出“没有有效的科学证据表明性倾向是能够改变的”。目前最知名的转换疗法提倡者为基要主义派基督教团体等组织。与将同性恋称为“疾病”相比,它们现时较倾向以宗教理由来支持该套疗法的合理性。同性恋研究及治疗全国协会(NARTH)为提倡世俗化的转换疗法的最大组织,它在很多时候会跟宗教团体存有合作关系。1981年前美国和西欧的转换疗法常会用到的方法包括冰锥脑白质切除术、伴有激素治疗的化学阉割、厌恶疗法(例子包括对生殖器官进行电击、在同性性刺激物出现的同时喂食催吐剂)、自慰再制约法。在较近期,美国会使用的临床技术则仅限于咨询、想象、社交技能训练、精神分析疗法,以及像“祈祷、团体支援和压力”般的灵性介入措施,尽管在20世纪90年代时亦见一些消息指还有一些无执照的人士会施行转换疗法。修复疗法(reparative therapy)此一用词一般为转换疗法的同义词,但也有说法严格地认为它是用于特指跟伊丽莎白·莫伯利(英语:Elizabeth Moberly)和约瑟夫·尼科洛西(英语:Joseph Nicolosi)两人有关的一种特定疗法。转换疗法的历史可大致分为三段时期:前弗洛伊德时期、医学界主流认可转换疗法的时期(此时心理健康机构成为了性的主要规范者)、后石墙起义时期(主流医学界反对转换疗法的时期)。在精神分析开始发展的初期,精神分析学家们就开始认为同性恋在某些情况下并非属于病态,并就转化同性恋的伦理问题进行了不同的探讨。到了20世纪20年代,精神分析学界普遍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病态,并应积极对其进行治疗,尽管以精神分析来改变同性恋倾向的效果并不乐观——遭精神分析师认定为“变态”的同性恋通常是不可治愈的。分析师对同性恋的宽容态度有一部分源于对改变同性恋倾向的困难之处的了解。从20世纪30年代起的接下来20年,精神分析师们对同性恋的看法起了重大的改变,其中包括言辞上的改变——一些精神分析师开始随意嘲笑和虐待拥有同性恋倾向的求诊者。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是一名医师,同时亦是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其认为同性恋倾向有时可以通过催眠暗示来消除。他同时亦受到维也纳内分泌学家欧根·施泰纳克(英语:Eugen Steinach)(施泰纳克曾试图以移植异性恋男性的睾丸至同性恋男子身上的方式来改变其性倾向)的影响,认为其实验“能充分反映同性爱欲的器质性决定因素”。此外其亦同时警告斯坦纳赫的手术治疗法不一定能够普遍地应用,认为这种移植手术只有在该名男性的同性恋倾向跟女性典型身体特征密切相关的情况下才能够适用,且类似的疗法并不适用于女同性恋者身上。施泰纳克的方法一般都是注定失败的,因为免疫系统会排斥外来的腺体,使其失效,而此亦对当事人构成潜在风险。弗洛伊德对女同性恋的主要探讨主要集中于其在1920年发表的论文《女同性恋案例的心理成因》上,当中内容包括其对一名因父母担心她是女同性恋者而接受治疗的年轻女性的分析。该名年轻女性的父亲希望她的同性恋倾向能够改变。弗洛伊德认为该名女性的预后情况并不乐观,而这可归因于她接受治疗前的情况,以及同性恋不是疾病或精神官能性冲突。弗洛伊德写道转化同性恋是十分困难的,且在极端情况下才有机会成功:“一般而言,将一个发展完全的同性恋者转化至异性恋者的成功机会不比转化异性恋者至同性恋者高。”这里的“成功”是指令同性恋者能像异性恋者般以异性为对象建立亲密关系,并拥有相关的情感,而不是使其同性恋倾向消除。鲜有同性恋者相信异性性行为能带给他们跟同性性行为一样的愉悦感。弗洛伊德认为许多求诊者都是因为像社会压力般不足成理的原因而渴望转化成异性恋者,且当中有些并不真正渴望成为异性恋者,寻求治疗的原因只在于说服自己已尽一切可能去改变,并在达成自身所预期的“治疗失败”后继续以同性恋身份自由地生活。一名孩子的母亲在1935年写信给弗洛伊德,要求其对自身拥有同性恋倾向的孩子进行治疗。弗洛伊德于是回信道:桑多尔·费伦齐(英语:Sándor Ferenczi)是一位有影响力的精神分析师。其希望彻底治愈某些同性恋者,并试图在相关疗程中减少男同性恋者对女性的敌意、他们对同性的性欲,并设法帮助他们产生“女性是拥有吸引力的”的思想。费伦齐认为一名对自身的性认同感到困惑,并觉得自己是“希望被男性所爱的女子”的男同性恋者基本没有治愈的希望。费伦齐认为,在将来精神分析的技术得以改善时,同性恋便可完全治愈。西格蒙德·弗洛伊德之女安娜·弗洛伊德是一名英国的精神分析理论家,其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安娜在一系列没写成书的讲座中报称成功像治疗神经症般治疗同性恋。她于1949年在《国际精神分析杂志(英语: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sychoanalysis)》上发表了《关于治疗男同性恋者个案的一些临床评论》。她认为需要重点留意同性性幻想与“奋斗”之间如何互相影响,而后者会使对父亲的认同失去。并认为应告诉求诊者选择在性事上被动的伴侣可以让他享受;而选择在性事上主动的伴侣则可以让他重夺失去的男性气质。她宣称这样的解释能使遭到压抑的阉割焦虑(英语:Castration anxiety)连同儿时的自恋一并激活,并消解其对异性性交的恐惧。安娜于1951年分别在《精神分析季刊(英语:The Psychoanalytic Quarterly)》和《美国精神分析师协会(英语:American Psychoanalytic Association)公告》上发表《男同性恋者临床治疗的观察》和《同性恋》。并在当中坚持完全治疗同性恋的必要条件为“对异性对象的完全爱慕”。她亦于同年主持关于治疗同性恋的讲座,不过内容受到了精神分析师埃德蒙·贝格勒(英语:Edmund Bergler)的批评——因为他认为口腔恐惧于同性恋现象中的重要性大于阉割焦虑。安娜于1956年向一位正为《观察家报》择写一篇关于精神分析的报道的记者表示,她不同意其父亲写给该名美国母亲的信,而理由如下:“现在我们可以治愈比起初想像还要多的同性恋者。另一个理由是读者可能会认为所有的精神分析方法都是为了说服病人他们的缺陷或‘跟道德抵触的地方’并不重要,并应对此感到满意——这种情况会使我们十分尴尬。”梅兰妮·克莱因的开创性书籍《儿童的精神分析》于1932年对外发行。克莱因于当中宣称恋母情结是因克服口欲期和肛门期的原始焦虑而起的。并表示如果不能克服,恋母情结的发展则会趋向不稳定。对情结发展不稳的患者进行全面分析时需揭示他们于早期的焦虑。对同性恋者进行分析时则需要处理其于口欲期的偏执。《儿童的精神分析》以对男同性恋者B先生的分析作结,克莱因宣称他所说明的病状会在所有的同性恋者中出现:一个男同性恋者会把他伴侣的“好阴茎”理想化,以减轻他因母亲于其幼时对“坏阴茎”的想像而起的偏执仇恨。她表示B先生的同性恋行为在克服爱慕男人的“好阴茎”的需要后消失。这是因为他恢复了对好母亲的信念,以及在性上以好阴茎和充足的精液满足“她”的能力。欧洲议会于2018年3月以435对109票通过所有欧盟成员国皆需禁止实行转换疗法的法规。精神分析于1909年开始在美国得到认可,当时弗洛伊德应霍尔的邀请,前往伍斯特克拉克大学主持一系列的讲座。亚伯拉罕·布里尔(英语:Abraham Brill)于1913年美国医学会年度会议举办前,在《美国医学会杂志》上发表了《同性恋的概念》一文,当中尽管批评了像膀胱冲洗、直肠按摩、阉割以及催眠术般的同性恋生理疗法,但仍赞同弗洛伊德和费伦齐所开发的同性恋精神分析疗法,称其“非常有效”。布里尔对“治愈”所下的定义为对异性的性能力恢复,并以此宣称他曾治好几则同性恋病例,尽管许多求诊于他的同性恋者仍然保持原样。威廉·史德喀尔(英语:Wilhelm Stekel)这位奥地利人于1930年在美国的《精神分析综述》上发表了他对治疗同性恋的观点,他于当中视其为一种疾病,并认为通过精神分析来治疗同性恋的果效是“相当肯定的”,不过前提是它的流程正确,且求诊者渴望接受治疗。《精神分析季刊》于1932年刊出了海伦·多伊奇(英语:Helene Deutsch)的论文《女同性恋》的翻译版本,她于当中描述了其对一名女同性恋者所进行的分析,并指尽管她没有因为治疗而变成异性恋,但仍能与其他女性维持“一段正面积极的性关系”。多伊奇表示若她变成了异性恋,那么结果便将会更佳。埃德蒙·贝格勒(英语:Edmund Bergler)为20世纪50年代最有影响力的精神分析理论家之一。他高声反对阿尔弗雷德·金赛的观点;金赛的研究及其反应皆使得其致力于发展自身一套的治疗理论,而这遭后来的女性研究副教授詹妮弗·特里形容为“责备受害者”。贝格勒宣称若想改变的同性恋者接受了正确的治疗法,那么90%的病例皆能治愈。贝格勒以对抗疗法来治疗同性恋者,在当中他们会受到惩罚,以让他们意识到自身的受虐癖好。贝格勒公开以违反职业道德的手段来达至此一目的,比如跟其他患者谈论该些同性恋求诊者的情况、欺负他们、称他们为毫无价值的骗子。他坚持同性恋是可以治愈的,并积极反抗金赛的观点,因为金赛视同性恋为一种可以接受的生活方式,减低“当事人想改变”此一有利治好同性恋的因素的出现机会。贝格勒于20世纪50年代利用美国杂志和面向非专业人士的书籍去宣掦他的观点。弗洛伊德对该名希望治好儿子的母亲的回信于1951年的《美国精神病学杂志》上刊登。次年美国精神医学学会所出版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一版》(DSM-I)把同性恋定性为一种精神障碍。弗洛伊德死后的30年间,转换疗法得到了美国大部分精神病学机构的认可,此一情况直到石墙起义才为终结。欧文·比伯(英语:Irving Bieber)等人所择写的《同性恋:男同性恋的心理分析研究(英语:Homosexuality: A Psychoanalytic Study of Male Homosexuals)》于1962年对外发行,他们于当中总结道:“虽然改变性倾向对于一些人而言较为容易,但根据我们的判断,拥有改变性倾向的强烈渴求的同性恋者皆有此一可能性”。1969年纽约的石墙酒吧发生了一宗暴动事件(石墙暴动),而这对同性恋权利运动有一定象征意义,并被视为同性恋解放斗争的一个新里程碑。此一事件发生之后,对转换疗法的批评便日益增加,此外亦使人更为关注DSM-I对同性恋所下的定义。在经过多年同志活动家的批评和精神病学家之间的激辩后,美国精神医学学会最终于1973年从手册中移除了“同性恋”此一诊断。此一改动的支持者引用了金赛和伊夫林·胡克(英语:Evelyn Hooker)等研究者的研究作证据。精神科医师兼APA命名委员会成员罗伯特·斯皮策(Robert Spitzer)在导致这一改动的事件中起了一定作用。批评者则认为这是同志活动家施压的结果,并要求该学会就此进行一次公投。于是学会于1974年进行了一次公投,结果美国精神医学学会的决定获得了58%的多数支持。美国精神医学学会其后于1987年从DSM-III-R移除了自我不协调同性恋(ego-dystonic homosexuality)此一诊断,并公开反对像诊断其他疾病般对“同性恋”和“自我不协调同性恋”进行诊断。转换疗法在20世纪90年代的主要贡献者包括约瑟夫·尼科洛西,其所择写的书籍《男同性恋者的修复治疗》于1991年首度发行。次年尼科洛西、查尔斯·索卡里兹(英语:Charles W. Socarides)和本杰明·考夫曼共同创立了同性恋研究及治疗全国协会(NARTH),该协会的宗旨是“开发适用于所有想改变性倾向的同性恋者的心理治疗”,并反对主流医学界关于同性恋的观点。像家庭研究委员会(英语:Family Research Council)和美国家庭协会(英语:American Family Association)般的基督教右派团体于1998年花费600,000美元去推广转换疗法。脱离同性恋运动推广者约翰·保罗克(英语:John Paulk)及其当时的妻子安妮更在报纸的一整版上刊出相关推广资讯。2001年,美国军医署的时任署长大卫·萨切尔(英语:David Satcher)发表了一份报告,当中指:“没有可靠的证据表明性倾向是能够改变的”。同年罗伯特·斯皮策的一项研究却得出结论,指某些高度想改变的同性恋者能透过修复疗法转化成异成恋。斯皮策的结论是以其对200位自我选择样本所作的结构式访谈为依据,当中男性143名;女性57名。他在接受《华盛顿邮报》的访问时指出:“研究显示一些人能从同性恋变直,而我们应该承认这一点”。斯皮策的研究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和众多争议。他在2012年收回其所做的研究及其结论,并为“宣称欠证据支持的修复疗法是有效的”这一件事向同志群体道歉,称此事为其职业的唯一污点。美国精神分析协会在2004年公开反对同性恋研究及治疗全国协会,指:“该协会不遵从我们的零歧视政策,他们的活动亦贬低了我们的同志成员”。同年,一项针对美国心理学会内部成员的调查发现,修复疗法的评价为“绝对不可信”,然而研究者提醒这只是初步结论。美国心理学会于2007年成立了一个评估修复疗法相关政策的专责小组。“宗教与同性恋”小组的发起人于2008年打消此一计划,因为同志平权活动家称其实质为“转换疗法和宗教权利支持者的公关活动,目的是使转换疗法合法化”。美国心理学会于2009年指出:“当精神健康专家们向受自身或他人性倾向所困的个体提供协助时,我们建议其应避免以‘推广或承诺其能改变性倾向’此一行为来歪曲关于改变性倾向的信息……我们的结论亦认为当事人透过改变性倾向的尝试所获得的益处,跟透过不尝试改变性倾向的方法而获得的基本没有差别”。美国主要精神卫生组织的相关道德伦理准则有所差异,从警戒实践者其有严重后果,至软性地指有道德的精神健康专家不会实行转换疗法(美国精神医学学会)。美国司法部长在2011年2月23日寄给美国众议院议长的信中表示:“虽然性倾向没有明显的表征,但科学共识趋向于认为其是一种不可改变的特征”。同志权利团体和心理健康相关团体担心修复疗法可能有机会使人患上抑郁症,以至自杀。2015年的时任总统奥巴马公开反对此一实践。美国精神医学学会在1973年把“同性恋”此一诊断移除以前,转换疗法的提供者常会使用厌恶疗法去进行之,当中包括在同性性刺激物出现的同时对求诊者进行电击,或喂食催吐剂;异性性刺激物出现时则停止施予负面反馈。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异性的爱慕。M. P.费尔德曼于1966年发表的《对性偏差的厌恶疗法:批判性评论》中宣称其治愈率达58%,但道格拉斯·哈尔德曼则对“这种高压手段能否使人出现性反应相关情感”感到怀疑,并指费尔德曼对治愈的定义为“克制同性恋行为的出现,并增加异性恋行为的发生机会”。另一款疗法则运用了内隐致敏法的相关原理,其透过指导求诊者对呕吐或电击进行想像来完成之。研究者只对这一种疗法进行过案例研究,且其结果存有矛盾。哈尔德曼指出行为制约只会减少对同性的爱慕,而不会增加对异性的情感,并引用了兰加斯瓦米于1982年发表的《激起和增加同性恋者对异性的爱慕之困难:一个个案的研究》作例证。哈尔德曼于总结中指出此一无效的手段可称为酷刑,并指“接受这种治疗的个体不但不会出现异性恋倾向,且反而会为‘对同性的爱慕’而感到羞耻、担忧,并产生内在矛盾”。一些文献把助人脱离同性恋的事工视为转换疗法的一种,而另一些文献则把助人脱离同性恋的辅导组织跟转换疗法分开看待。助人脱离同性恋的事工亦称为转化事工(transformational ministries)。一些相关的组织表示他们并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治疗。出埃及国际一度认为修复疗法是一种能对人产生益处的疗法。出埃及国际等组织在2013年6月停止其活动,并发表一份公开声明,于当中承认该组织原目标和追求是错误的,并就对LGBT人群造成伤害此事道歉。哈尔德曼指出以精神分析来治疗同性恋的支持者常以欧文·比伯等人的研究作例证。比伯等人在《同性恋:男同性恋的心理分析研究》一著中主张以长期治疗来解决求诊者的童年无意识冲突,继使同性恋得以治愈。哈尔德曼指比伯的相关研究方法受到了一定的批评,因为它过分依赖临床样本以及治疗师的主观印象、同时欠奉个案后续跟进的数据。比伯报称长期治疗的成功率为27%,但当中只有18%于起始时为“彻底的同性恋者”,双性恋则占了其中的一半。霍尔德曼认为比伯的长期治疗除了成功率低,还具有误导的成分。其后哈尔德曼亦探讨了其他以精神分析转化同性恋的研究。比如柯伦和帕尔于1957年发表的《对100例男同性恋个案的分析》,他们于当中指该些男同性恋者在经过治疗后,并没有更经常地从事异性性行为。尽管迈耶森和利夫于1965年发表的《对同性恋者的心理治疗:19例个案的后续研究》报称该些个案中有一半于治疗后的4年半内只从事异性性行为,但此一结论完全是依据求诊者的主观性陈述而作出的,当中并没有任何客观证据。霍尔德曼认为,该些报称有所改变的求诊者一开始便是双性恋者,而迈耶森等则错误地把从事异性性行为的能力解释成性倾向有所改变。尽管“修复疗法”一词一般跟转换疗法属同义,但杰克·德雷舍则认为其是用于特指跟伊丽莎白·莫伯利(英语:Elizabeth Moberly)和约瑟夫·尼科洛西(英语:Joseph Nicolosi)两人有关的一种特定疗法。“修复”一词源于尼科洛西的假设——其认为同性吸引是源自于当事人无意识地“自我修复”自卑感的尝试。包括美国心理学会在内,大多数心理健康专业人员认为修复疗法并不值得信任,但现时仍有一些人继续实践之。德州共和党于2004年的政纲上公开支持修复疗法。出埃及国际曾一度支持修复疗法,指其能消除“人们所不欲的同性爱慕倾向”,但其于2013年6月发表一份公开声明,于当中承认该组织的原目标和追求是错误的,并就对LGBT人群造成伤害此事道歉。批评尼科洛西的理论的精神分析学家则指同性恋肯定式辅导治疗能取代之。哈尔德曼把麦斯特与强生尝试改变性倾向的研究视作转换疗法的一种。麦斯特与强生于1979年发表的《透视同性恋》中指出同性恋是当事人在学习“异性性行为上有困难的结果”,并于当中写下对54名不满意自身性倾向的男同性恋者的研究。他们于当初并没有描述他们所使用的治疗方法,并于5年后才公布之。约翰·C·贡斯奥雷克于1981年批评他们的研究,指出尽管麦斯特与强生表示其求诊者接受了主要的精神病理学和神经症筛查,但他们并没有解释如何进行之,且没有就求诊者想改变的动机进行评估。而麦斯特与强生亦在评定19名研究对象为“不配合治疗”后,便把他们排除在后续评估之外,并将他们的性倾向假定为“没有任何成功改变的理由”。哈尔德曼指出麦斯特与强生的研究是建立于异性恋主义之上,且他人难以再现其疗法。及后指出麦斯特与强生所用到的术语“转换”(帮助以前没有异性恋经验的同性恋者学习异性恋)和“回归”(将一些以前拥有异性恋经历的人引导回异性恋)并没有根据。许多麦斯特与强生所认定的同性恋者可能并不是确实的同性恋者,因为他们的研究对象中只有17%自认为同性恋;而其余的则自认“主要为异性恋”或“双性恋”。此外由于麦斯特与强生没有于其后跟进30%的样本,所以哈尔德曼认为用以作研究结果的样本可能并不包括“任何主要或完全被同一性别吸引的人”。与将男同性恋者转化成异性恋者相比,哈尔德曼认为麦斯特与强生的疗法更有可能只是加强双性恋者的异性性反应能力而已。沃尔特·弗里曼(英语:Walter Freeman)于20世纪40-50年代间推广以冰锥脑白质切除术来治疗同性恋。他亲自在美国23个州份进行了3,439次的脑白质切除术,当中2500次使用了冰锥来辅助进行之,尽管他没经过任何正式的手术训练。求诊于弗里曼的人中有4成为同性恋者,并为了改变他们的同性恋倾向而进行脑白质切除术;这些人大部分都需以伴有严重残疾的方式渡过余生。虽然脑白质切除术在当时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精神病的治疗上,但伴随着约瑟夫·弗里德兰德和拉尔夫·巴奈的单独案例研究发表,脑白质切除术改变性倾向的有效性在1948年已成了相关领域的核心研究主题。《改变我们的思想:伊夫林·胡克博士的故事(英语:Changing Our Minds: The Story of Dr. Evelyn Hooker)》此一记录片展示了一段为同性恋者进行脑白质切除术的录像。2001年5月,罗伯特·斯皮策在美国精神医学学会的年度会议上发表一项关于转换疗法的研究,其名为《部分男女同性恋者能否改变他们的性倾向?》。这项研究部分是为了回应学会于2000年所发表,警告专业人员不要尝试改变求诊者的性倾向的声明;研究目的则在于确定相关尝试能否成功,而不着重改变性倾向的可能性。斯皮策于当中指出一些早期研究为改变性倾向的治疗的有效性提供了证据,但它们所用到的方法皆遭到批评。斯皮策于2012年决定把这项研究的结论舍弃及收回,并指出:“我在这项研究中得出的结论是错误的。这项研究并没有为‘同性恋真的可以改变的’此一论点提供证据。”,同时为“宣称欠证据支持的修复疗法是有效的”这一件事向同志群体道歉,称此事为其职业的唯一污点。斯皮策亦要求像同性恋研究及治疗全国协会、前同性恋者及亲友协会(英语:Parents and Friends of Ex-Gays and Gays)、美国儿科医学院、爱家协会(英语:Focus on the Family)般的转换疗法倡导组织,不要再引用他的研究作转换疗法的支持证据。斯皮策的研究结果仅基于对研究对象的访谈,而不基于任何客观观察。这使得该研究所写的可能只是求诊者所希望的改变,而不是反映实际情况。斯皮策报称在介入后,66%的男性和44%的女性获得“良好的异性恋机能”,并将其定义为:“在过去的一年中处于异性恋关系;对该段关系整体感到满意;每月至少与伴侣发生异性性行为数次;身体于该些行为中感到满意;在从事异性性行为的同时,想着同性性行为的时间少于15%”。他亦于研究中发现,寻求改变的最常见原因在于同性恋生活的情感满足度欠奉、宗教信仰与同性恋之间的冲突,以及渴望结婚。国际媒体对这篇论文进行了广泛性的报导,此外美国、德国和芬兰的政治家,以及转换疗法实践者亦会引用其作证。《性行为档案(英语:Archives of Sexual Behavior)》于2003年刊出斯皮策的论文。但仍同时受到许多道德和方法论上的批评,此外“人权战线和美国全国LGBTQ特遣小组(英语:National LGBTQ Task Force)亦透过发表新闻稿,将他和支持脱离同性恋运动的右翼团体联系起来,尝试削减其可信度”。同志活动家认为这项研究将为保守派人士所用,用以削害同性恋者的权利。斯皮策承认研究样本主要是由因宗教信仰而寻求治疗的人(93%)所组成,因此他们有较强烈的动机去报称治疗成功。批评者认为他没有理会此一偏差来源,以至没有试图就欺骗和自欺欺人这两点进行测试(这在自我报告式的心理测试中属标准做法)。研究对象对治疗前记忆的依赖亦会使研究结果扭曲。此外人们亦不可能确定治疗的确会引起任何改变,因为尚不清楚“改变”一词所包含的项目,且实验欠对照组。斯皮策的数据亦表明,研究对象所宣称的变化多反映在自我标签和行为变化上,较少反映于爱慕倾向上,反映在自慰时的幻想则最为少——此一发现与该领域的其他研究一致。研究对象在治疗前可能是双性恋者;跟进研究亦同样欠奉。斯皮策强调他的研究存有局限性,并指成功转化成异性恋者的同性恋人数可能“十分低”,同时承认受测者对宗教超乎寻常的虔诚。阿里尔·谢德勒和迈克尔·科罗德于2002年发表一份经同行评审的报告《改变性倾向:客户报告》,当中他们找来202名受访者,并发现当中88%曾接受转化疗法者的性行为没有持续性改变;3%则表示他们成功转化为异性恋。其余则报称性欲全失或正在尝试保持独身,且爱慕倾向没变化。一些转化失败的受访者对自己感到羞愧,并表示其已接受转换疗法多年。其他转化失败的人则认为治疗是有价值的。许多受访者报称从过程中受到伤害,兼感到抑郁、萌生自杀意念和企图、对性别偏差行为过度警觉、变得社交孤立、害怕成为儿童虐待者,以及自尊过低。8名报称性倾向有所改变的受访者中有7名为脱离同性恋活动的辅导员或组长。卫生部部长格雷格·亨特于2018年4月指出政府并不支持转换疗法 。厄瓜多尔政府于2012年1月突袭了三间位于基多并提供转换疗法的诊所,救出了数十名因“治疗同性恋倾向”而饱受虐待和酷刑对待的女性。政府其后承诺将采取行动,关掉全国每间提供转换疗法的诊所。以色列前卫生部部长雅艾勒·格尔曼(英语:Yael German)曾两度向以色列议会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在以色列接受转换疗法的法案,但该法案分别于2016年2月(37对45票)和2017年3月(26对38票)遭到驳回。利物浦的教会为了“治疗”同性恋而令当事人挨饿三天的事件传出后,英格兰教会便随即发表声明称转换疗法是一种“从根本就错误”的疗法,并要求政府取缔之。已在其中十六个州份禁止执行,部分市政府亦决定禁止之:截至2019年4月,美国已禁止执行对未成年人执行转换疗法的地方包括十六个州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波多黎各。。新泽西州和加利福尼亚州对转换疗法的禁令于立法随后便受到了挑战。美国地区法院法官弗雷达·L.沃尔夫森(英语:Freda L. Wolfson)驳回了新泽西州父母对此的上诉,他们的理据为声称它侵犯了其权利,阻止他们对受同性所吸引的下一代进行治疗。在《多伊诉克里斯蒂》一案中(Doe v. Christie),沃尔夫森写道:“父母的基本权利,并不包括选择国家合理地认为有害或无效的治疗的权利……否则会产生难以想像及无意的后果。”新泽西州高级法院的一名法官于2015年2月10日裁定,以把同性恋形容为异常或精神疾病为基础的转换疗法违反了《新泽西州消费者欺诈法》。《新泽西法律周刊》网站上的一篇文章指,这遭认定为“美国的首次”。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于2013年8月29日同时对《皮卡诉布朗案》(Pickup v. Brown)和《韦尔奇诉布朗案》(Welch v. Brown)作出裁决,于当中维持加州的禁令。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于2016年8月再次支持该州的禁令,指立法禁止转换疗法并不违宪。美国最高法院一再驳回对禁止转换疗法的法律的挑战。许多位于世界各地的卫生组织都谴责和批评改变性倾向的尝试。美国的国家卫生组织指出过去四十年来转换疗法的效果尚未得到科学验证。除此之外,他们还发现转换疗法是一种无效、风险高且可能有害的疗法。“转换疗法能治好同性恋”的轶事声称亦可被“转换疗法是有害”的轶事声称抵消。美国精神医学学会指出,有道德操守的从业者应在遵从希波克拉底誓词的情况下,避免伤害,以及不要尝试执行转换疗法。主流医学机构指出,转换疗法可能是有害的,因为它透过利用人的内疚感和焦虑感,来损害人的自尊,使人变得抑郁,以至尝试自杀。心理健康界亦对转换疗法的推广感到担忧,因为这会传播关于性倾向的非科学观点,且削害同性恋者和双性恋者过上幸福且健康的生活的能力,从而危害社会。反对或批评转换疗法的主要医学机构包括:美国心理学会已就经过同行评审,且有关改变性取向的文献进行过研究。之后其发现该些研究的过程或多或少存有问题。该工作小组确实发现一些研究对象吸引力对同性的爱慕及兴奋程度有所减弱,但此类情况“仍属罕见”。工作小组于最后得出结论:“鉴于研究方法无误的研究过少,因此‘改变性取向的尝试是有效’的说法并不受到证据支持”。改变性取向的尝试主要存有两项问题:一是转换治疗师错误地把同性恋视为一种精神障碍;二是他们的研究几乎只聚焦于男同性恋者,关于女同性恋者的研究仍是很少。美国心理学会的行为准则规定:“心理学家应尊重所有人的尊严、价值、隐私权、保密权,以及自决权”,但仍同时指出:“在个体的自决易受他者的福祉所影响时,心理学家应采取特殊的措施以预防之”。美国咨询协会表示“尊重委托人的自主要求是十分重要的,即使该项服务不是由涉事咨询师提供,其亦应转介之”,但仍同时表示其应如实解释此类技术的潜在风险。美国心理学会指出,不应该强迫任何人以违背自己的意愿的方式去尝试改变性倾向,父母也不应强迫他们的孩子接受转换疗法。在探讨是否应提供治疗时,改变性倾向的支持者一般都会关注求诊者的自决权。瑞金大学的马克·雅尔豪斯写道:“心理学家有容许个体采取遏制同性爱慕的治疗措施的道德责任。这样不仅是为了透过容许客户自由选择治疗方式,来维护其尊严、自主权和代理权,还为了表达对多样性的关注”。拥有基督教背景的格罗夫城市学院(英语:Grove City College)的亚荷斯和思罗克莫顿则认为,该程序应尊重求诊者的价值观体系,且已有证据证明其是有效的。哈尔德曼同样认为,如果客户对转换疗法的情况有充分了解,那么其便有权接受治疗:“对于某些人而言,其宗教认同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他们认为比起放弃自己的宗教信仰,还是改变性倾向比较切实……如果有人试图通过转换疗法来解决性倾向和灵性之间的冲突,他们的念头于许多时候并不能打消”。杰克德·礼士在回应亚荷斯时则指出了其观点:“任何要求转介求诊者接受修复疗法的道德义务,皆不及一项更为重要的道德义务——使求诊者远离进行可疑的临床实践的精神保健医师”。查克·布莱特写道:“拒绝支持大多数医疗机构和专业心理治疗师皆认定为不道德,兼具有潜在风险的医疗程序并不能合理地认定为‘禁止客户自决’”。一些评论者坚决反对这种做法,且认为该疗法跟心理学家的道德义务有冲突,因为“让客户继续老实地与她或他的身份斗争,比跟一种具有歧视和压迫成分的无效疗法勾结更符合道德规范”。他们指要求治疗师提供转换疗法的客户,是基于社会压力和同性恋恐惧症的内化才这样要求的,并提出证据指接受治疗的人产生抑郁、焦虑、酗酒和吸毒问题的机会大致增加了一倍。哈尔德曼认为精神卫生组织不应彻底禁止转换疗法,因为一些人会把“灵性或宗教”放于性倾向之上。美国精神医学学会于1998年发表一份声明,称其反对任何基于“假设同性恋本身就是一种精神障碍,及当事人应改变其同性恋倾向”的疗法,但对尝试改变当事人的性倾向的疗法并没有正式的立场。他们在2000年补充道,有道德的从业者在更多研究出现以前,不应尝试改变客户的性倾向。学会于2008年时则指出,迄今仍没有充分的科学研究表明旨在改变性倾向的治疗是安全及有效的。美国咨询协会已经表示,他们不会容忍任何教导辅导员进行转换疗法的培训。提供转换疗法培训的咨询员必须知会学生该些技术的效果尚未经过证实。他们建议辅导员不要将客户转介给执行转换疗法的治疗师,或在充分告知转换疗法的效果未经证实兼具有潜在风险后,谨慎转介之。然而他们的准则亦同时表示“尊重委托人的自主要求是十分重要的”。执行转换疗法的咨询员必须提供予客户有关治疗的完整信息、提供其他会进行同性恋肯定式咨询的咨询员的转介渠道、跟客户探讨其权利、以客户的文化背景的角度了解其要求,且只能在其专业水平内进行实践。同性恋研究及治疗全国协会于2012年指出,拒绝为要求改变性倾向的求诊者提供治疗,并告诉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认同同性恋本身,在伦理上也可以遭认定为不可接受。英国心理学会在2012年发表声明称反对任何基于“非异性恋取向就是病态的假设”的治疗。美国儿科学会的青少年委员会于2013年指出:“我们从未指示医师转介求诊者去接受‘转换疗法’或‘修复疗法’;该些治疗是无效的,并可能会增加LGBTQ个体的内在耻辱、痛苦和抑郁情绪,从而对其构成伤害”。美国基督教辅导协会(英语: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hristian Counselors)于2014年修改了其伦理准则,于当中以“鼓励同性恋者保持独身”取缔“对同性恋者推广转换疗法”。《美国医学会伦理学杂志》上的一篇论文认为,如果一名儿科医师获悉一名12岁求诊者的父母正为其寻求转换疗法,该名医师应以建议态度去表示其反对“无效且可能有害的介入措施”,同时在“他们的宗教信仰反对同性恋”此事上保持文化敏感。论文的著者认为,一名维护医学伦理的医师应将求诊者的利益放于其父母的宗教信仰之上,并保密地向求诊者提供以被欺凌的LGBT青年为对象的咨询渠道,同时向父母建议以LGBT儿童的家长为对象的有关资源。英国的主要医学团体在2014年发表反对转换疗法的联合共同声明。支持该声明的医学团体包括英国心理治疗协会、英国精神分析协会、英国皇家精神科医学院、英国辅导及心理治疗协会、英国心理学会、英国国家辅导学会。英国众多医学团体在英国卫生部的支持下,于2015年签署一份谅解备忘录,为各方制定了一个协定框架,以帮助解决英国转换疗法实践中所出现的问题。签署的除了之前发表联合共同声明的专业机构外,还包括英国基督教辅导协会、英国皇家全科医师学院、苏格兰国民保健署及英格兰国民保健署。签署的组织承诺会保护公众免于承受转换疗法的风险,并承诺将会致力于提高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和心理治疗师对转换疗法所涉及的伦理问题的意识;提供培训,使治疗师能够以适当的方式帮助受苦的客户。在国际上得到广泛应用的ICD-10指出:“性倾向本身不被视为一种疾病”,它将自我不协调同性恋列为一种疾病,其定义为:“尽管当事人对自身的性别认同或性偏好没有疑惑,但个体因改变的欲望而产生相关的心理和行为障碍”。泛美卫生组织在2012年发布声明,于当中警告旨在“治愈”非异性恋性倾向的措施,因为该些措施的医学执行理据欠奉,并对受影响人群的健康和福祉构成严重威胁;其还指出全球科学界和专业界的共识是“同性恋为人类性表象的正常和自然展现型式,不能够遭视为一种病理现象”。泛美卫生组织还呼吁各国政府、学术机构、专业协会和媒体揭发此类实践,并促进对性多元化的尊重。世界卫生组织附属机构进一步指出,未成年的同性恋者时会被迫参与这些“治疗”,剥夺其自由,有时甚至会要其在数月中孤独地生活——多个联合国机构已发现并报告了相关情况。泛美卫生组织建议谴责这种实践,并指治疗提供者应依据各国法律受到制裁和处罚,因为他们已违反卫生保健伦理原则,并违反国际共同维护的人权。澳大利亚的主要医疗和心理学机构一律禁止转换疗法的实践,并就此发表了声明;该些声明来自代表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和医师的顶尖机构。在与皇家精神科医师学会联合发布的声明中,澳大利亚皇家医师学院的校长凯瑟琳·耶兰博士总结了澳大利亚医学群体的观点:“转换疗法是不道德的、有害的,且没有医学证据支持之。”澳大利亚心理学会在2015年发表的立场声明中指出(按原文强调重点):声明的立场参考了学会于2007年通过的《学会伦理准则》,该准则于2010年被澳大利亚心理学委员会承认为全体澳大利亚心理学家应遵守的伦理准则。在该准则底下,心理学家应“避免就年龄、宗教信仰、性、种族、性别、残疾及其他法律列明的要素去歧视他人”,并要求他们:声明明确指出“不歧视和尊重客户精神权利的道德要求,并不等同将同性恋或双性恋视为需要治疗的疾病的理由”,该伦理准则
关于礼仪的部分指出:“心理学家只能在其职业能力范围内提供心理学上的服务”。在评价转换疗法的知识基础时,其明确指出(按原文强调重点):该学会于最后指出:“心理学家当然应向在性倾向方面经历痛苦的客户提供临床服务……但其应尝试了解客户痛苦的原因,以及尝试舒解之。以减轻痛苦为目标的循证策略并不包括尝试改变客户的性倾向,但可以包括挑战消极的刻板印象、寻求社会支持和促使其接受自我等等。”维多利亚州政府在2016年宣布,将立法禁止所有对LGBTQI人士执行的转换疗法。该法律于2017年2月正式开始执行,并设立健康投诉专员,容许其采取行动抵制任何“作出虚假陈述并以使人的身体、精神或心理健康、安全或福址曝露于危险中的行为”。其为世上首个同时禁止执行者对成年人及未成年人进行转换疗法的法律。西澳大利亚州和澳大利亚首都领地也于2017年9月表示正在考虑立法打击转换疗法的执行。禁止转换疗法的提倡者认为,此项法律需从规管卫生专业人员,进一步延伸至规管宗教团体以及非医学咨询部门的活动。澳大利亚媒体集团费尔法克斯传媒(英语:Fairfax Media)于2018年发表一篇调查,当中指出:“在澳大利亚各地认为LGBTI人士可以或应该改变的组织都在努力继续进行相关工作。转换疗法的实践目前隐藏于福音派教会和事工内,他们会为该些人士驱邪、祈祷以及进行辅导,并以‘牧养关怀’之名义包装之。他们也出席一些宗教学校的课程,及在卫生专业人员的私人办公室内继续接受转换疗法。他们亦被推至各种以‘自我改善’或‘灵性治疗’为名的网上课程和导师中”。一项针对五旬宗-灵恩教会的调查指出,LGBTI教友的选择一般有四种:拒绝出柜、出柜但承诺保持单身、尝试转换疗法、离开教会。大部分人所采取的选择为第四种,尽管他们在此以前一般会尝试“痛苦地调和他们的信仰和他们的性表象”。该研究为“转换疗法仍存于宗教社群中”此一论点提供了佐证。费尔法克斯传媒的调查发表以后,维多利亚州的总理丹尼尔·安德鲁斯呼吁澳大利亚总理马尔科姆·特恩布尔支持将转换疗法的执行列为非法行为。联邦卫生部长格雷格·亨特指出这个问题已是一个国家层面的问题,因为尽管政府没有将资金投放于改变性倾向的尝试,但“支持转化同性恋的意识形态已悄悄地在学校经由全国学校牧师精神指导计划(英语:National School Chaplaincy Programme)推广”。报告指出维多利亚州的法律只适用于医疗服务提供者,因此不会涵盖宣称“在帮助受同性吸引的人士按照他们的信仰生活”的宗教团体和慈善机构。一名转换疗法的幸存者克里斯跟安德鲁斯一起呼吁联邦政府取缔转换疗法,其指:“我以前不断向上主祈求令自己远离同性恋,而这几乎杀了我”。他在Change.org上发表了一份请愿书,呼吁特恩布尔和亨特采取行动,取缔转换疗法,并宣称:“我不断向上主祈求要么令我治好,要么杀了我;我非常沮丧,我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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