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岛惟谦(日语:児島惟謙/こじま これかた ,1837年3月7日-1908年7月1日),字有终,号天赦园,日本法官、政治家,1837年(日本天保八年)生于宇和岛藩宇和岛城下(今爱媛县宇和岛市)的一个藩士家族,后因在担任大审院(日本最高法院前身)长期间于大津事件中坚持司法独立而知名。
儿岛惟谦幼名“雅次郎”,成年后用名五郎兵卫、谦蔵,儿岛惟谦是他脱藩后为行事方便起的化名,明治维新后他没有改回原名,而是一直把这个化名使用下去。
儿岛惟谦也是关西大学的创办人之一。
1837年(日本天保八年)生于宇和岛藩宇和岛城下的一个藩士家庭,是家中的次子。童年时期,曾被家中送到酿酒厂工作。
少年时代,他曾在田都味嘉门(日语:田都味嘉門)的道场中修习剑术。后来成为大阪财界重要人物的土居通夫(日语:土居通夫)这期间也在这个道场修习,以此为契机,两人结下了友情。
此外,他早年曾在高知、长崎等地游历,在此期间与坂本龙马、五代友厚等人结识,成为倒幕运动的支持者。
1867年(庆应三年),儿岛惟谦自宇和岛藩脱藩。“儿岛惟谦”这个化名也是此时起的。此后,这个化名成为了他一直使用的名字。戊辰战争爆发后,儿岛曾参加倒幕一方的新政府军。
江户幕府最终在戊辰战争被新政府军推翻,日本进入明治时代。1869年(明治二年),儿岛惟谦奉命前往新潟县仕官,开始官僚生涯。1871年(明治四年),调往新设立的司法省工作,后出任法官一职。
1875年,儿岛在福岛上等裁判所任职期间,发生因旧庄内藩(日语:庄内藩)谷物征收有关问题而起的鹤冈事件(日语:鶴ケ岡事件)。儿岛在对此案的审判中不向胁迫屈服,作出了公正的判决,使他赢得清名。此后,他在自由党大阪事件等事件中的处理也获得社会的认可。
1886年,儿岛与有田德一、井上操等人共同创办日本第一间法律学校“关西法律学校”,即后来关西大学的前身。
1891年,儿岛获任命为大审院(日本最高法院前身)长。不久后,发生俄国皇太子尼古拉于日本访问期间遇刺的大津事件。此事件导致遇刺的尼古拉皇太子受伤,政府方面考虑到与俄国的关系,希望按大逆罪判处津田三藏死刑。但是,担任大审院长的儿岛提出罪刑法定主义,禁止类推适用,外国皇族并非日本皇族,不属于日本不敬罪的范围内,因此拒绝了政府的要求,按一般的杀人未遂罪,判处津田三藏无期徒刑。儿岛惟谦此举被认为是捍卫了司法独立,受到日本社会的赞扬。因此事件中的表现,儿岛获得了“护法之神”(護法の神)的称号。
1892年,为表示对法官赌博事件负责,宣布辞去大审院长一职,此后曾获选为贵族院议员、众议院议员(进步党籍身份)。
1908年病逝,享年7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