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杏村(1909年1月3日-1977年),是一位出身台北市的时装设计师及商人。她是日本政治人物莲舫的祖母。
1909年1月3日,陈杏村出生于新竹厅;她的父亲是陈定墙,曾任职糖业及通译等职务。
1923年3月,陈杏村毕业于蓬莱公学校(后为台北市大同区蓬莱国民小学)。1926年,陈杏村毕业于台北女子职业学校(或台北州立台北第三高等女学校);同时,她与台湾总督府医学校毕业生谢达林结婚,并随同他前往台南白河开设当地首家医院,又在稍后共同于关子岭购置别墅。
1931年,陈杏村产下次子谢哲信(莲舫的父亲),并随后只身前往东京。
1934年,谢达林暴病而死,陈杏村随即赶回白河参与其丧礼。随后,陈杏村将丈夫的遗产整理,并携带其全部子女迁居台北。
1935年,陈杏村毕业于位在东京的银座洋装.洋裁学校。不久,陈杏村在台北市开设洋装店。
1936年4月前后,陈杏村前往上海。 1938年7月18日前后,陈杏村在台北市开设咖啡厅。
1939年2月,陈杏村前往广州寻找失踪的胞弟陈建昌,并因而认识日本特务小岛氏,后一同于上海成立“华南烟草运销公司”。此间,陈杏村更协助“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与日本陆军协调,最终使其解除封锁重新开业;南洋兄弟烟草以陈杏村的名义捐赠资金予日本陆军,日本陆军则以该笔资金购入轻爆击机及战斗机各一,又因南洋兄弟烟草顾及社会舆论而最终命名以“兴亚第一四二六(杏村)”及“爱国第二五五〇(杏山)”。此外,陈杏村曾以“南华实业公司”常务名义与“吉野机关”福山芳夫中佐签订契约答应予以贷款,但最终没有执行。
终战后,陈杏村曾在林献堂等前往上海与其会面并于自宅宴客。1945年10月16日,陈杏村在上海住处遭以“卖国”罪名逮捕并搜索,其子女皆前往新台湾同志会寻求依附。
1946年9月,台湾光复致敬团前往上海,林献堂协助处理当地台籍人士事务,也指派叶荣钟等前往监狱拜访陈杏村、蔡寿郎等十九名被羁押者。
1947年1月前后,陈杏村被军事检察官徐乃堃以“战争犯罪”罪名起诉;在南京军事法庭上,她的委任律师李餐霞以“若仅有献机或贷款行为即使之负支持战争之罪责,不免失之过当耳”为由进行辩护并请求判以无罪。1947年5月17日,审判长石美瑜等判决陈杏村无罪,其理由为“被告籍隶台湾,本属日本国民身份,纵令献机、贷款属实,亦系国民对于国家应尽之义务,虽其行为对敌国军事不无协助,惟于国际公约及国际保证,并无违反海牙陆战规例,亦无处罚规定,核其所为既不构成犯罪,自应为无罪之论之。”
后来,陈杏村在台湾及日本成立贸易公司,并在台湾区青果输出业同业公会出任理事长及驻日办事处主任等职位,以掌握台湾的香蕉外销市场。
1960年代初期,陈杏村协助吴振瑞等促成香蕉出口配额“五五出口制”实施(即台湾省青果运销合作社联合社和青果输出业同业公会的香蕉出口配额各占五成)。同时,由陈杏村等所主导的青果输出业同业公会曾捐建眷村果贸三村,陈杏村等也因此一同于稍后接受总统蒋中正表扬。
此后,陈杏村将生意逐渐交与谢哲信,并前往东京及美国居住,后又因感身体机能衰退而返回台北,终于1977年逝世当地。
陈杏村与谢达林育有4个子女;其中,次子谢哲信是其香蕉事业的主要继承者,也是莲舫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