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琴堂(1859年-1932年),字韵泉,号啸山,邯郸城里人,为清代邯郸最后两名进土之一。王琴堂一生行状颇具典型性,他接受私塾教育,后科举入仕,被清廷派去留洋考察,出任过民国官员,后由官入商,积极从事邯郸地方公共事业。
王琴堂自幼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经受艰苦生活锻炼,酷爱学习,19岁中秀才,27岁选为拔贡,31岁中举人,46岁中光绪甲辰进士。后就学日本早稻田大学,通日、英两种外语,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被委派为“徐州师范学堂”监督。宣统二年(1910年)为“苏州法政学堂”提调,次年委署华亭县(今上海松江县)知事。民国成立后,被选为临时省会议员,并做了任安肃县(今徐水县)知事。之后谢绝仕进,担任邯郸县商会会长。在乡期间曾两次总纂《邯郸县志》;参与疏浚河道和兴修公路,修复武灵丛台、黄粱梦吕仙祠古迹等;兴办邯郸怡丰面粉股份有限公司、怡元亨煤油公司、祯元增烟厂等工商企业。1927年,盘踞县城的各派会堂发生火灾,居民遇难,王组建“红十字会”,处理善后事宜。1928年在丛台下北侧重建“孤儿学校”。所画的梅花被人誉为“邯郸三绝”之一。其遗墨几乎被人摹拓缺损。1932年3月16日,王琴堂谢世,享年74岁,他的后代分别到北京、天津、河南,台湾谋生。
王琴堂故居位于邯郸市丛台区东门里北街。始建于清末,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分三个院,现存房屋50余间,房屋破旧,已成为杂居的民居。1995年10月,被邯郸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