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属可易主性(英语:alienability),又称领属可变让性,是指在一些语言中将领属关系区分成不可易主(inalienable)和可易主(alienable)两类的现象。一般来说,长久、恒定、自然存在的领属关系,如:身体器官、亲属关系,属于不可易主关系,而短暂、不稳定、人为促成的领属关系,如:财产、作品,属于可易主关系。
世界上约20%的语言有领属可易主性的现象,较集中出现在新几内亚、大洋洲以及一些美洲原住民语中,而有些语言甚至有多种分类领属关系的方法。
在纳瓦荷语中亲属称位和身体器官的名词(属于不可易主性)必然需要与领属人称前缀一起连用,而不能单独使用。例如说:shima(我的母亲)、bima(他的母亲)等等,而如果真的只想单纯表达母亲的概念,也必需使用不定指的人称前缀,即:ama (一个人的母亲)。而其他名词则只有在需要时才选择性的加上领属前缀。
夏威夷语的领属代名语和助词区分表示不可易主性的o类和可易主性的a类。
例1:
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