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韩民国的法例,于大韩民国登记的所有汽车,均必须于车辆的前后安装一块长方形的金属板以示其登记号码,其正式名称为“自动车登录番号板”(朝鲜语:자동차등록번호판)。韩国的车辆号牌,是以韩文字与阿拉伯数字为组合的顺序号码而成。
韩国的车辆号牌,分别于1973年、1996年、2004年分3次对号牌上的韩文字与数字的组合排序作出更改。现时的标准是于2006年11月1日开始执行,车牌的主要构成部分为:<标示该车使用目的(自用车/商用车)>+<韩文字>+<由1000至9999为止的4位顺序号码>。但最近1000至9999的4位数字快将用完的关系,当局开始签发由0开始的号码。号牌的长宽比采用欧盟标准,颜色为白底黑字。
至于建设用机械(挖泥机、泥头车等)又或摩托车、公用车(外交官用车)、军事车辆、驻韩美军等的车辆则使用与一般汽车不同的号牌设计,号牌上的规格、颜色、文字组合等等都不尽相同。至于单车以及农业机械用的耕作机则不需要安装号牌。
(例)서울11-1234
韩国的车辆号牌,自日本殖民地时代的1910年开始出现,直至1921年首次规定为必须黑底白字。及后分别于1946年、1950年及1968年都曾作出修正。1968年8月1日的那次修正,号牌上并不使用韩文字,而标示该车使用目的的两位数字也比较宽容,最后的4位数字也不是顺序使用。当时的号牌为白底绿字,摩托车(双轮摩托车以及电动单车)也同样使用同款的号牌,但大小尺寸有所不同。由于政府早就宣布此标准的号牌不再被使用,所以现在已经不会在街上见到。
(例)서울 1가 0000
组合顺序是:<登记地区> +<标示该车使用目的代码:1位数字>+<用途编号:1个韩文字>+<顺序编号>
(例)서울 30 가 0000
因应某些地区的车牌号已达饱和,所以从1996年1月1日起,使用目的代码增加至2位数字。
但当时私家车用的使用目的代码,最初的号码并非由10开始使用。例如京畿道・光州市・全罗南道・庆尚北道・庆尚南道等就由11开始使用;釜山市・大邱市・江原道等由27开始;首尔市・大田市由30开始;忠清北道由31开始;济州岛则由60开始。不由10开始使用的原因,一般相信是防止与当时建设用机械的车牌号码组合混乱而避用(例如当时的泥头车车牌号码为:부산 06 가 0000)
因应使用目的代码比以前增加了将近10倍,所以用途编号的韩文字相对地减少至只使用25个,以撇除一些发音相近的韩文字。
也有部分地方会因此有自己专属的号码出现。例如城南市就会使用【경기 32・33】,商用车的话就会使用【70아·자】的用法。
至于颜色上也有轻微改动。商用车与包车的号牌统一为黄底绿字。而号牌上的字体也全部用上了类似明体的黑体字。当局曾于2003年9月开始试行发行在晚上也比较容易看见的白底黑字反光号牌。但因为超速拍照时会因为闪光灯反射而令车牌反而变得不能阅读,于是在当年年尾就停止发行。
当局于2004年1月1日实行将号牌上的登记地区删去,换成俗称全国号牌的新式号牌。以前如果车主要迁往其他市或道时,他所拥有的汽车就必须要重新申请。经过本次改动后,基本上一台汽车由首次登记后直至被废弃除牌前,没有特别原因的话也不用更改号牌。使用目的代码与用途编号也有作少量的修改,但所有的改动只适用于自用车,商用车则继续沿用过往的规定。
例:21가 0000
使用目的代码变动如下:
用途编号的变动如下:
2013年3月起在各种类中新增以下韩文字:
值得一提的是,当局在实行此次改动时只单纯地将登记地区从号牌上删走,然后将号牌上的韩文字及数字放大来填满号牌上的空位,导至号牌的可阅读性下降而遭到批评。最终经过一段时间讨议后,将颜色及号牌大小尺寸都统一地采用了所谓的欧洲型的号码(白底黑字),此措施率先于2005年2月的警察巡逻车及公务车上试用,及后经过一轮修改字体及大小后,最终于2006年11月1日起应用于所有自用车身上。
2013年自用车的用途编号再增加了"하"和"호"两个韩文字。
例:210가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