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运动会(马来语:Sukan Malaysia)是一项涉及马来西亚13个成员州和联邦直辖区的青年运动员的两年一次全国综合运动会。本运动会由马来西亚体育理事会、各个成员州属的州体育理事会、马来西亚奥林匹克委员会以及运动会各个体育项目的国家体育总会管理。
马来西亚运动会在1983年由当代文化、青年和体育部长安瓦尔·易卜拉欣概念化。提议的合理是一项全国运动会将有助提高体育品质、产生并鼓励运动员参与州级体育竞赛、改善体育官员表现、鼓励各州建筑新体育场地和升级维修现有体育场地以及在马来西亚社群间培育国家团结精神。首先,部长提议从1985年8月15日到9月2日举办首届马来西亚运动会,并包括六种运动项目,如网球、乒乓、自行车、田径、藤球和排球。不过,大众提交了新建议于马来西亚体育理事会以包括更多体育项目。大会接收了提议并做决定自1986年每两年举办运动会,并与东南亚运动会交替。
第一届马来西亚运动会于1986年4月19至26日在吉隆坡举行,由马来西亚13个州属、吉隆坡联邦直辖区、马来西亚大学体育理事会(MASUM)、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及马来西亚武装部队的3849位运动员参与。第三届赛会于1990年在砂拉越举行,是该州第一次也是东马来西亚第一次举办的马来西亚运动会。
* 主办州(吉隆坡)
* 主办州(吉隆坡)
* 主办州(砂拉越)
* 主办州(柔佛)
* 主办州(霹雳)
* 主办州(彭亨)
* 主办州(雪兰莪)
* 主办州(槟城)
* 主办州(沙巴)
* 主办州(森美兰)
* 主办州(吉打)
* 主办州(登嘉楼)
* 主办州(马六甲)
* 主办州(联邦直辖区)
* 主办州(彭亨)
* 主办州(联邦直辖区)
* 主办州(玻璃市)
所有的州属都主办了各自的马来西亚运动会, 除了吉兰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