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三角(英语:Ogden and Richards's meaning triangle)是一个由奥古登(英语:Charles Kay Ogden)和理查兹(英语:I. A. Richards)在1923年提出来的理论,特别强调符号的表征性。二人在意义的意义(英语:The Meaning of Meaning)一书中提出这个理论来解释语言学里的符号如何与它所代表的客体产生关连,特别强调符号的表征性。虽然这个理论常被称作奥古登-理查兹三角,但这个概念最早可追溯到公元前四世纪时亚里士多德所写的《解释篇》,而伯纳德·波尔查诺在发表于1810年的《论一种更为实在的数学表达形式》(德语:Beyträge zu einer begründeteren Darstellung der Mathematik)中也提出了相似的概念。语义三角论也与中古世纪的哲学共相问题有关。
语义三角形的三个顶点分别为符号(symbol)、所指示的实物(the referent)、思维(thought or reference)。
思维和符号、所指示的实物之间有因果关系存在,但是符号与实物两者之间,却需要透过人的思维才能建立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