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豪(1831年-1918年),字嘉卓,一字卓人,号次逋,金门后浦人,一说厦门(东瀛纪事自序称鹭江林豪) 。曾受林占梅之邀到潜园任西席,期间因亦把自己所见证的戴潮春事件写成《东瀛纪事》一书。其著作尚有《诵清堂诗集》、《诵清堂文集》、《潜园诗选》、《海东随笔》、《可炬录》等,并曾纂修《淡水厅志》、《澎湖厅志》,续修其父林焜熿所著之《金门志》,唯除《诵清堂诗集》、《东瀛纪事》、《澎湖厅志》等著作少数外,大多亡佚。
林豪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进学,咸丰九年(1859年)中举,之后于同治元年(1862年)应台湾淡水厅族人林向荣之邀赴台,此时台湾中部发生了戴潮春事件,他于艋舺遇见了奉檄办团练的竹堑仕绅林占梅,受邀到他的潜园任西席,寓居有四年之久。期间除与林占梅论诗之外,也写下了《东瀛纪事》二卷。
同治十二年(1873年),林豪受当时淡水厅同知严金清委托纂修《淡水厅志》,隔年书成,共十五卷,却因故未刊,之后林豪亦因应澎湖文石书院之聘离台,光绪四年(1878年)又主草《澎湖厅志》,但亦未刊行。光绪五年(1879年),林豪读过陈培桂重修的《淡水厅志》后,作〈淡水厅志订谬〉一文改正其误。在澎湖时,林豪于主讲文石书院之余曾购得澎湖进士蔡廷兰诗文稿两束,将之整理为《愓园遗诗》四卷、《遗文》一卷、《骈体文》二卷、《尺牍》六卷,之后于光绪八年(1882年)返回金门。光绪十八年(1892年)再修《澎湖厅志》,后于宣统三年(1911年)选授连城县学教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