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管制官(英语:Animal control officer),是美国地方政府管制动物的官员,其工作范围包括防止虐待动物、救援遇险动物等,这职位可纳入公务员编制或以外包方式聘请,授权携带枪支、手铐等警用配备。
动物管制服务单位可由地方政府成立别个部门,或者是透过委托方式,由人道、防止虐待动物的民间组织提供此种服务。动物管制官通常会与当地的警方、郊野及卫生部门合作,调查动物袭击人类的个案,必要时有权将这些动物收容在收容所之中,随后安排交还原主、领养(英语:Pet adoption)、放生、保留为刑事侦察的证据或人道毁灭。2013年加利福尼亚州提交法案,建议将人道屠宰的安排更改为安乐死,该法案的反对者认为“安乐死”只应适用于濒临死亡(而需要药物协助死亡)的动物;不该涵括所有收容所中的动物。
动物管制官有着负面的标签,不受欢迎的政客在美式口语中会被批评为“couldn't be elected dogcatcher”,意思是“连做捉狗员也不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