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是指具文字记载其上的出土文物。而狭义的定义则专指考古发掘出的典籍及文书之类的出土文物。这是相对于传世文献的一个概念。此处“传世文献”又称为“传统文献”。
着重在出土概念的文献总称,广义地看,凡经考古发掘出土的文字材料,都可叫做出土文献。这些材料涵盖了甲骨文、金文、战国盟书、玺印、简牍、帛书、敦煌文献、吐鲁番文书、明清墓志,以及佉卢文等古民族文字等等。
狭义地看,出土文献则专指“出土的书籍(包括典籍和公、私文书),主要是指上个世纪大量出土的简牍、帛书和纸质文书等”。
出土文献为历来研究文学史的问题提供解答。例如“乐府”,旧说是汉武帝立乐府,但出土的秦代编钟刻有“乐府”二字,便推翻了旧说。对中国文学研究的影响所及,涵盖了版本研究、文本研究、传统校勘训诂研究等方面。
出土文献提供的证据被王国维援用于考证传世文献及其中历来各家的注解,因而提出“二重证据法”,主要是以出土文献(即王国维称之地下材料)的文字资料与传世文献对照研究。
李学勤:“传世文书面文献在流传过程中,不管有意还是无意,总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歪曲和变化。而考古获得的文字资料就不一样,它是我们能直接看到的古代原始遗存,因此具有更高的学术价值。至少有两点是最明显的,一是据以判断传世古籍的年代,一是据以校读传世古籍里的字词与文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