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邦奇(1484年-1544年),字常甫,号甬川、兀涯,浙江鄞县人。明朝官员,与张时彻为叔侄亲戚,又同为南京兵部尚书,故二人有“叔侄尚书”之谓。
为学以程朱理学为宗,以涵养为事;与王守仁多有往来,为好友,但思想多有不合。
弘治十八年(1505年),登进士第,由庶吉士授检讨,参与《明孝宗实录》的编写修订。以双亲年老求便,出为湖广提学副使。
正德十年(1515年),任湖广提学副使,任上修缮了明山书院、岳麓书院、崇正书院。之后,历职有四川提学、福建提学、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讲。
明世宗时,历职南京国子监祭酒、南京吏部侍郎。因丁外艰归家。明世宗曾经与母亲蒋太后拜谒天寿山的皇陵。谈到择相时,蒋太后说:“先皇尝言提学张邦奇器识,他日可为宰相,其人安在?”明世宗醒悟道:“尚未用也。”
张邦奇服阕后,任吏部右侍郎,并代理尚书职。明世宗欲授张邦奇为吏部尚书,被大学士李时、郭勋二人所阻。嘉靖十六年,执掌翰林院事。嘉靖十七年,任会试主考官,《玉牒》纂修官。嘉靖十八年,任太子宾客,充日讲官。后进礼部尚书,以母亲年迈改任南京吏部尚书,后改任南京兵部尚书。明世宗曾想将他召北京。严嵩答:“邦奇性至孝,母老,不乐北来。”,世宗信之,此事作罢。
嘉靖二十三年,张邦奇逝世。
追赠太子太保,谥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