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SECO)1972年制订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遗产是指对全人类有重要文化或自然价值的遗产项目,常见文化遗产包括古迹(如建筑、雕塑、铭文)、建筑群、遗址(如考古遗址);自然遗产通常是具备特殊物质和和生物价值的自然地貌、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如濒危动植物栖息地),或从科学、保育、自然美角度具有突出的普世价值。塔吉克斯坦于1992年8月28日批准该公约后,其文化和自然遗产才有资格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截至2021年 (2021-Missing required parameter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在塔吉克斯坦指定了2个世界遗产,1处为文化遗产,1处为自然遗产。分别为2010年入选的萨拉子目古城的原型城市遗址,以及2013年入选的塔吉克斯坦国家公园(帕米尔山脉)。另外,有17项遗产列入预备名单,遗产入选为《世界遗产名录》前都必须列入预备名单。
以下表格中列出塔吉克斯坦2项世界遗产的资讯,其中名称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所订名称;图片为该遗产的代表图片;地点为该遗产所在的省分或城市;入选年份为遗产入选世界遗产的年份;编码为世界遗产官网上的编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根据10项标准收录世界遗产,入选的每个世界遗产必须符合至少1项标准,其中第一项(i)至第六项(vi)为文化遗产,第七项(vii)至第十项(x)则为自然遗产,同时符合文化及自然遗产标准的为复合遗产;简介为该遗产之简介。顺序按世界遗产编号排列。
另外文代表文化遗产,自代表自然遗产,自文代表双重遗产。
除已入选名录的遗产外,接受《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成员国还可以把遗产项目列入预备名单,任何遗产在提名《世界遗产名录》前都必须经过入选预备名单的过程,方可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截至2021年 (2021-Missing required parameter 1=!),塔吉克斯坦之预备名单内一共有17项遗产,顺序按世界遗产编号排列。